兩人還合拍婚紗!贈愛馬仕狂追人妻 小王帶她七度開房間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楊姓人妻,先前與顏姓男子發生外遇,丈夫委託徵信社調查後發現,2人在一個月內七度開房間,還一同前往婚紗店拍照,顏男不但購買愛馬仕、Tiffany婚戒等精品送給妻子,還傳送「寶貝老婆」、「以後還要合葬在一起」等訊息示愛,妻子甚至以3個月墮胎2次為由訴請離婚,但法官認為,楊女出軌對於婚姻破裂的歸責程度較高,因此判她敗訴定讞。

楊女指控,他和丈夫結婚10多年,育有2子,丈夫在家只顧著玩3C產品,行房時均未避孕,害她3個月內兩度墮胎,導致她身心受創嚴重,兩人已分房多年,請求法官判准離婚。

丈夫辯稱,2019年3月間,妻子開始早出晚歸,他委託徵信社調查後發現,妻子與顏姓人夫發生外遇,短短1個月內七度開房間,時間長達2小時以上,兩人還一起到婚紗店拍照,至於妻子指控不避孕的部分,丈夫則說,後來他已做結紮手術,並無虐待妻子之意。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顏男曾多次傳訊息給楊女,內容提及「寶貝老婆,早安」、「寶貝老婆,今晚謝謝你」、「跟你在一起,是想要一個人生的歸宿」等字句,楊女則回:「也許我也是你人生的第二個婚外情」,明顯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

▲楊姓人妻七度與人夫開房間,訴請離婚敗訴定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再者,顏男曾控告楊女丈夫妨害名譽罪,並於庭訊時供稱,他與楊女當街擁抱、牽手、共赴摩鐵,法官認定,楊女多次與顏男開房間,兩人還合拍婚紗照,對婚姻破裂的歸責性較高,無權請求離婚,因此判她敗訴定讞。

除此之外,楊女丈夫指控,顏男以名車、名牌包、精品婚戒及美食誘惑妻子,還購屋誘拐她離家,此舉已涉犯通姦、和誘等罪,並拿出愛馬仕包、Tiffany戒購物單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婚紗簽約單等證據。

法官認為,顏男贈送精品給楊女、一起合拍婚紗、七度出入汽車旅館,並擔任楊女房屋貸款保證人,加上雙方親密對話紀錄,均看不出顏男誘使楊女離家,因此判他無罪,至於通姦部分,因大法官已除罪化,判決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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