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充電中爆炸!廠商辯因為沒除濕 敗訴要賠92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簡姓男子把行動電源放在房間裡充電,沒想到行動電源突然爆炸起火,引發火警,簡男還因此被灼傷,免疫力下降,反覆感染皰疹病毒,甚至顏面神經麻痺、三叉神經痛等病症。簡男向行動電源廠商提告並求償,高等法院判決廠商需賠償9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簡姓男子睡覺時將行動電源放著充電,結果爆炸引發火災。(示意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簡男於2018年2月間買了該行動電源,同年11月23日凌晨,把行動電源放在房間裡充電,沒想到突然爆炸起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幸好全家人都逃出來,但簡男因此有吸入性呼吸道灼傷、右手掌、雙小腿二度灼傷。且因火災受驚,免疫力下降,致使感染皰疹病毒還反覆復發,誘發顏面神經麻痺、三叉神經痛等。

事後簡男向廠商提告並求償醫藥費1萬4035元、工資損失3萬550元、家具家電毀損損失136萬1350元,新家具及家電添購支出7萬2623元,加上非財產上損害20萬元、房屋修繕費102萬餘元、租金25萬餘元等。一共295萬2853元。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決行動電源廠商應賠償81萬4332元。廠商抗辯,行動電源充電時,是放在塑膠容器上,且於夜間睡眠中充電,充電完後未立即拔除電源,又當時為雨天,屋內無除濕機,相對濕度過高,應減輕或免除賠償金額。

不過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事故原因,確實為行動電源內部故障,鋰電池正極端子爆開、燃燒、電極板噴出,電池內高熱化學物質噴灑引燃周邊物品所致。簡男將行動電源充電,合於通常使用方式,且該行動電源保固期1年,僅用了9個月即發生問題,顯然不符市場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簡男依消費者保護法請求賠償,實屬有據。

而具有充電功能的電子產品於過度充電時,亦不會爆裂、起火,才符合合理期待的安全性,又塑膠為日常生活常見物品,廠商不得以該些抗辯內容,認為簡男使用方式有過失,也無從認為下雨天室內需有除濕機才能充電,因此判決廠商敗訴,要賠償92萬26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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