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歌曲抄襲!王樂妍曾言願測謊 法官逆轉改判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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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歌手藍又時不滿高中時期創作的《睡美人》歌曲,與王樂妍專輯的《到底愛怎麼了》歌曲相似度極高,憤而提告對方抄襲侵權,一審法官判王樂妍無罪,藍又時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改依侵害著作財產權罪判王樂妍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藍又時纏訟多時終於勝訴。(圖/翻攝自藍又時臉書)

據了解,藍又時是王樂妍的高中學姐,《睡美人》又是她高中時期的創作,當時她曾拿Demo帶及簡譜到對方家中,教導王樂妍如何彈唱該曲;孰料,王樂妍在2009年發行專輯《哥本哈根的童話》,裡面收錄的《到底愛怎麼了》一曲,旋律竟與《睡美人》相似度極高,遂決定提告王樂妍違反著作權法。

王樂妍庭訊時辯稱,藍又時從未到過她家,亦未收過任何Demo帶及簡譜,堅稱自己創作還更早;王樂妍還說:「我不是很懂和弦,不一定要懂和弦才能創作。」,甚至願意接受測謊;一審法官判王樂妍無罪,藍又時決定上訴。

▲王樂妍因歌曲抄襲遭判6月徒刑。(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二審法官審理期間,王樂妍辯稱,倘若歌曲有相似之處,純屬巧合;不過,檢方委託專家進行分析,顯示兩首歌曲相似度高達9成以上;不僅如此,黃姓證人指出,當時藍又時在校內《睡美人》一曲時,班上有8成的同學都會唱,後來王樂妍的《到底愛怎麼了》發表後,大家都覺得兩首歌很像。

法官認為,王樂妍從案發迄今十多年以來,未再公開其他創作歌曲,有無獨立著作能力應存疑,有真正創作能力之人,創作能量源源不絕,應不致因涉案而中斷,因此不採信王樂妍辯詞,改依侵害著作財產權罪判王樂妍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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