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哭喊:我不會逃!求延遲入獄 原因曝光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因坑殺房客惡名昭彰的女房東張淑晶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被判刑8月定讞,她本因在20日上午報到執行卻神隱,板橋分局於傍晚5點持拘票將人拘提到案,不過張淑晶在地檢署執行科櫃檯前,仍不斷以各種理由拖延,要求延遲執行,還狂喊:「希望再給我幾週,我不會逃!」但遭檢方否准。

▲惡房東張淑晶被判刑8月定讞,應報到執行未到遭拘提,警方押上警車。(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檢方通知張女於20日上午10點到地檢署報到,她曾致電到地檢署聲稱「身體微恙,今天會報到」,誰料直到下午3點都不見人影,檢察官立刻簽發拘票拘提,警方前往張淑晶位於中和、板橋兩個住處,一度撲空,之後循線在中和區員山路與台新街口發現張淑晶的汽車,將她攔停拘提到案。

據悉,張女一度將員警誤認成記者,員警表明身份後,她鬆一口氣說:「那我就放心了。」並配合隨警方至新北地檢署歸案,面對媒體時她不發一語,卻在地檢署執行科櫃檯前,以跟哥哥關係不好,老父又身體不好,需要有人照料等理由,向執行人員求饒,要求延遲幾周入獄,還不斷向櫃台大喊「絕對不會逃」,最後仍被上銬,送往台北女子看守所等待執行。

▲張淑晶在地檢署執行科櫃檯前,以家庭因素為由要求延遲入獄。(圖/翻攝畫面)

根據判決,原房東作證時表示,張淑晶和黃鐸於2014年3月間看房,之後決定承租,當時說是股東要開公司,需做辦公室和倉庫使用,租期10年。但其實在未經同意下,張、黃2人將房子改建成10間套房1間雅房,發現後一度要求2人不要繼續破壞他的房子,並把房租算清楚,但2人不予理會。

2015年間房東對張淑晶、黃鐸提起的訴訟勝訴確定,聲請強制執行,2人卻用各種理由不准房東進入執行。2017年10月3日再度執行時,房東才發現,2人把他1樓的房屋,租給阮姓、武姓、萬姓3人,但他確定,之前的房客根本不是這3人,且其中2份租約是2014年開始,但當時房子根本還沒改建好,之後出來應門的房客也不是那3人,涉嫌偽造租約,由不知情的3名房客,拿給執行官,拖延執行。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決張淑晶、黃鐸2人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張淑晶有累犯加重其刑的理由,被判處8月有期徒刑,黃鐸則被判處7月有期徒刑。二審高院考量張淑晶於審理期間展現的犯後態度,從一審至今都無改變,至辯論終結時,仍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因此維持一審刑度,駁回上訴,判張、黃2人各8月、7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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