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女兒姓宣比姓吳好」 李珍妮讓宣明智養無緣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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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名媛李珍妮在政商名流間小有名氣,然而情路似乎特別坎坷。11年前和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發生婚外情,期間懷孕生下一女,宣明智也認養該女以示負責。然而卻在2年前爆出孩子的生父為開發金前執行副總吳春台。面對這段混亂的感情,李珍妮坦言「孩子姓宣會比姓吳好,因為宣明智較有情有義。」

李珍妮(翻攝自/百度百科)

▲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李珍妮在15年前某應酬場合認識宣明智並進一步「交往」,但因為吵架的關係在與宣交往4年後又「劈腿」吳春台,這段劈腿關係維持3個月,就是在此時懷上吳的小孩。然而孩子出生後,吳春台雖然陪著與美國代產、支付生活費,但李珍妮認為吳並沒有想要負責任,相形之下「不知情」的宣明智願意認養此女,故才會瞞著宣明智讓他領養女兒。

雖「爸爸」是兩名已婚男士,李珍妮的女兒還是受到雙倍的父愛,宣明智每周探望女兒2至3次,吳春台則固定周六與她會面,李珍妮說女兒也都會叫兩人爸爸!這段關係到2010年間宣明智決定認領女兒時發生變調,因為同時李與吳分手,吳竟打電話給宣明智說女兒是他的骨肉,但宣卻沒說什麼依然領養女兒,直到李珍妮與五分埔衣架大王陳友亮交往並生下一子後,才對外承認自己認錯女兒。

事後法院判定吳春台確實為李女生父,須月付李珍妮45000生活費直到女兒20歲,全案仍可上訴。這段複雜的感情關係,宣明智把無血緣關係的女兒視如己出,被騙了七年之久。然而李珍妮目前也與陳友亮分手,無交往對象。(整理:實習編輯林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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