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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2歲童狂奔路中央!駕駛急煞險撞上 網怒批:天兵家長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 12/06 10:13 發稿 | 12:03 更新:新增影音 】

真的是好險!新北市有民眾昨天(5日)上午開車行經三峽區中正路一段時,一名2歲男童突然從路邊竄出,嚇得民眾連忙煞車,所幸民眾當時車速並不快隨即便將車輛停下,距離男童僅1個車身距離,並未發生意外,男童的家人隨後也跑了出來,一把抓住男童「打屁屁」告誡;事後民眾也將行車紀錄器貼上臉書地方社團,呼籲要好好照顧小孩,駕車時也不要開太快,網友們看完影片後則是紛紛直呼「超傻眼!家長太誇張了!」

▲男童突然跑到馬路上。(圖/翻攝自我是三峽人)

這位林姓女網友昨天(5日)在臉書社團「我是三峽人」貼文指出,「今天早上大約9點20左右,開車行經三峽中正路一段,路邊衝出一個小孩,差點撞上。家長之後才出來帶走小孩!超級誇張!!!呼籲各位家長請好好照顧小孩!!也呼籲駕駛者開車不要太快!!還好我開車沒有很快,不然後果不敢設想。」

透過畫面可見,林姓女網友昨天(5日)上午9時20分許,駕車沿著三轄區中正路一段往桃園大溪方向行駛,行駛到一處路口時,一名2歲幼童突然從路邊跑了出來,疑似聽聞家長的喊叫聲,停下腳步回頭查看,所幸林姓女網友當時車速並不快,緊急煞停車輛,距離幼童僅剩約一個車身的距離,隨後身穿紅色上衣男童母親跑了出來,一把抓住男童,「打屁屁」告誡一番後,將男童抱起帶回路邊。

▲家長一把抓住男童並「打屁屁」告誡。(圖/翻攝自我是三峽人)

網友看到貼文後紛紛留言痛批「這種家長要下去教訓吧」、「出事了就只會怪車主什麼的,永遠不會想到自己沒顧好小朋友」、「要是我,我會搖下車窗罵那個白目家長」、「天兵家長 出事誰負責?」

三峽警方發現貼文後認定,男童母親行為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的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6 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警方循線訪查到男童的36歲黎姓母親,黎女表示,當時孩童在門口玩耍,一不注意就跑到馬路上,發現後就立即抱回家,但警方仍認定,黎女行為已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1條規定,將依該法第99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男童家長衝上前將男童抱起。(圖/翻攝自我是三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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