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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今天你不弄死酒駕慣犯,明天他就弄死你!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朱學恒直言,今天你不弄死酒駕慣犯,明天他就弄死你。(圖/翻攝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朱學恒直言,今天你不弄死酒駕慣犯,明天他就弄死你。(圖/翻攝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高雄市26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酒駕事故,黃姓男子飲酒後撞碎一個家庭,再度引發大眾對於酒駕議題的關注,名嘴朱學恒就直言,今天你不弄死酒駕慣犯,明天他就弄死你!

38歲黃姓男子飲酒後駕駛黑色BMW行經河東路、國民街路口,撞上正在過馬路的一家4口,37歲范姓媽媽不治,15歲林姓女兒雙腿骨折、全身多處擦傷、臉部撕裂傷、全口牙齒被撞掉,45歲林姓父親腳部、肋骨、骨盆多處骨折,13歲小女兒則是輕傷。

這起事故再度引發各界對於酒駕的關注,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38歲高雄男,已第三次酒駕,這次,酒測值高達1.24!重擊一家四口,媽媽身亡、女兒重傷。真的讓人憤怒。為何一犯再犯,毫無悔意、毫無顧忌?請問:政府到底何時才要認真向酒駕宣戰?

名嘴朱學恒則引用電影《艋舺》裡的經典對白直言,「今天你不弄死酒駕慣犯,明天他就弄死你!」

教師黃益中也在臉書發文寫下,蓄意酒駕慣犯,撞死一位母親的代駕是什麼?《刑法》185-3條規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意思就是法官最重也只能判他十年,然後關個五年就可以申請假釋,沒了。

黃益中指出,雖然2019年曾經修法,對於曾犯酒駕者,並於五年內再犯酒駕致死者,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但很抱歉,這個高雄寶馬駕駛,他是2006年與2009年有酒駕紀錄,早就超過五年,不適用加重刑責這條。

他進一步表示,酒測值高達1.24基本上已是爛醉程度,讓這樣的人開車上路,一家四口晚間七點闔家出遊走在斑馬線上,一死三重傷,媽媽才37歲,從此兩個女兒家破人亡。今年五月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在台中也是被酒駕者撞死,當時社會輿論一片批評,然後呢?沒有然後了。「讓人民安居不受恐懼,才是最迫切的問題」。

前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則說,酒駕傷亡人數,從100年到109年降低了65%,政府當然要繼續努力,但咆哮是最沒有意義的方式,重點還是民眾要有自覺。不然唯一死刑也無效。王浩宇強調,「酒駕當然不對,肇事殺人更過份。但問題是整天吵著要政府宣戰,請問人民的公德心在哪裡?台灣的酒駕嚴格度,包含酒精濃度標準、刑責,在全球都並不輕,應該說已經是中間偏嚴格。那人民的公德心呢?什麼事情都怪政府最簡單,但重點是大家要互相提醒,酒後不要開車,否則就算唯一死刑又怎樣?我們共勉之」。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加入 @setn 好友 #酒駕害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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