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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mi槓李靚蕾「警察在等妳」 律師:在中國報案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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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Yumi日前PO出在中國報案的報案單。(圖/翻攝自微博)

▲Yumi日前PO出在中國報案的報案單。(圖/翻攝自微博)

藝人王力宏與前妻李靚蕾的離婚風爆,除了闖豪宅事件,第2戰場就是李靚蕾與By2妹妹Yumi的空戰。只是有網友疑問,Yumi在中國向中國公安報案,李靚蕾在台灣根本不用理吧?對此律師余淑杏表示,類似妨害名譽等輕罪,一般不會大費周章引渡或遣返犯罪者,台灣依法也不會同意引渡,多半在犯罪者出現於該國境內時,該國才能真正對其行使司法權。換句話說,李靚蕾若此生無踏進中國的打算,有無配合調查便不重要了。

被捲入王力宏與李靚蕾離婚風爆的Yumi,不滿被李靚蕾說成是砲友,2021年12月間報警,並將報案單公諸於世,痛批李靚蕾「人不在內地就不用負責嗎」,李靚蕾則反嗆「請把警察聯繫方式給我,我提供證據...」但Yumi在20多天後又發文,批李靚蕾到現在還沒提出所謂的「證據」,李靚蕾則反駁,是BY2工作室把她拉黑,根本無法溝通,她一定會盡所能提供證據給警方。

Yumi(左)和李靚蕾(右)一來一往,也是不少粉絲關注的戰場。(圖/翻攝自Yumi、李靚蕾IG)

▲Yumi(左)和李靚蕾(右)一來一往,也是不少粉絲關注的戰場。(圖/翻攝自Yumi、李靚蕾IG)

看來是2個女人的戰爭、「宏蕾之戰」第2戰場,但有網友冒問號,一個在中國報案,一個住在台灣的豪宅,到底是在「演哪齣」?

熟悉跨境事務的律師余淑杏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犯罪行為或結果有1項發生在中國領域內的,就會被認為是在中國內犯案。網路上的行為,按中國法律,犯罪地定義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的網站伺服器所在、網路接入地,網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電腦資訊系統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電腦資訊系統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財產遭受損失地等等。

因此以網路發文侵害他人名譽而言,不論行為人在何地發布這則網路資訊,只要被害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接收到該資訊,中國大陸對此就具有管轄權。台灣也是認為,能夠以網路連線接收到該犯罪資訊的都屬犯罪地。

只是網路發文侵害他人名譽,在台灣可構成加重誹謗,為告訴乃論,但若當事人沒有在台灣提告,即便台灣有管轄權,司法不會介入。換成中國,若報案人非中國籍(Yumi非中國籍),需要有長期居住事實,且報案後經過警察機關審查,才能立案偵查。

另依台灣引渡法第2條,凡於請求國領域內犯罪,依中華民國及請求國法律規定均應處罰者,得准許引渡。但中華民國法律規定法定最重本刑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者,不在此限。

意即,如果犯罪行為被認為是在中國領域內的犯罪,且最重本刑超過1年,中國方提出請求,台灣可以選擇引渡,況且台灣與中國有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但如最重本刑1年以下,就不會進行引渡。

余淑杏強調,雖然法律上的規定看來可以進行引渡、遣返,但在跨境實務上,對於例如妨害名譽等輕罪,通常不會大費周折啟動引渡或遣返機制,多半只有在犯罪人出現於該國境內時,該國才能真正對其行使司法權,國際間也遵循「本國人不引渡/遣返」的原則,如犯罪人具有台灣籍,是不會被遣送出境的。

換句話說,Yumi在中國報案,對李靚蕾恐怕一點效力都沒有,中國公安是否已立案且開始偵查尚不得而知,但依法,不僅台灣不會把李靚蕾引渡到中國,中國也沒必要要求遣返,除非李靚蕾飛到中國,中國公安才會行使司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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