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素津/台北報導
▲狄鶯不願說孫安佐之事。(圖/翻攝自臉書)
藝人狄鶯的兒子孫安佐,被控在美國違法製造槍械,在美國入獄238天後返台,而狄鶯的兒子孫安佐在國外犯本刑3年以上重罪,回國後被士林地檢署依製槍未遂罪起訴。孫安佐出庭表示自己沒能力也沒意圖製槍,稍早士林地院審理後,今判公訴不受理,而母親狄鶯接電話表示,「我知道你要問什麼,謝謝大家關心,讓我們平靜」,再追問兒子心情,狄鶯也不願回答。
▲孫安佐沒事了。(圖/翻攝自臉書)
律師則轉述孫安佐的心情,孫安佐比較關心一審宣判後的後續,律師表示,若檢方未於20天內提起上訴,全案會就此確定。檢方追查,孫安佐於2018年1月間,剛滿18歲時,便在美國境內透過網路購買9mm口徑格洛克手槍零件,同年3月26日遭同學檢舉疑似要攻擊學校,因此美國警方以涉嫌恐怖威脅為由對孫安佐進行搜索、逮捕,且就在孫安佐寄宿的家庭內,查獲手槍零件與多達1607發子彈。不過案件審理期間,孫安佐的委任律師認為,美國賓州檢方認定持有零件,並無認定「組成」部分,依台灣法律規定,為最輕本刑6月以上之罪,依法台灣並無審判權,且依法並不足以證明孫安佐持有、試圖組成槍枝的零件具有殺傷力,又檢方起訴主要依據美國法典第18篇第922條的規定,該規定內製造、組裝的法律不同,組裝不包含在製造內,也沒有處罰「製造未遂」、「組裝未遂」,美國法律不罰,台灣也沒有審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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