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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心夫婦涉國安法不起訴 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

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龔青被控涉違國安法,台北地檢署去年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案經台灣高等檢察署審核,認為偵查尚未完備,今(28)日發回北檢繼續偵查。

向心(右)及其妻子龔青(左)涉違國安法,全案28日發回北檢續查。(圖/中央社)

▲向心(右)及其妻子龔青(左)涉違國安法,全案28日發回北檢續查。(圖/中央社)

此外,同案被告王姓男子與蘇姓男子被控涉嫌操縱臉書社團及粉絲專頁,北檢去年處分不起訴,台灣高等檢察署一併發回續查。

全案起於,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於民國108年5月入境澳洲,向澳洲安全情報組織表示自己是向心、龔青的下屬,並指向心夫婦基於為中國軍事、行政、黨務機構發展組織,企圖以資金介入操控台灣選舉結果。

向心夫婦被控自107年11月台灣縣市首長選舉期間,以位在台北市的房屋作為組織場所,提供中國籍蘇姓男子與香港籍的林姓男子使用,再以中國創新公司資金挹注廟宇,作為組織運作費用,並以經營網路粉絲團等方式建立接觸管道。

北檢清查向心夫婦通聯記錄、資金流向等,發現向心曾與中國軍方高層聯繫,但沒有查出向心所屬公司有可疑資金進入台灣。某臉書社團及粉絲專頁在選舉期間支持特定候選人、進行輿論操作,也無證據證明與向心等人有關。

此外,北檢認為,向心夫婦的林姓、蘇姓房客並沒有與向心夫婦有任何具體通訊往來的事證,不能因為2名房客入住向心夫婦的房屋,就認定他們涉及發展組織。

北檢認定向心夫婦與2名房客並未違反國安法罪嫌,處分不起訴;另外,操縱臉書社團及粉絲專頁的王姓男子與蘇姓男子,檢方認為沒有證據證明2人涉及為敵對勢力組織社群網路散布假訊息等犯行,也予不起訴處分。

案經北檢依職權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日前先行駁回蘇姓、林姓房客部分,2人不起訴確定,但認為向心夫婦、王姓男子與蘇姓男子等4人部分仍需釐清,今日發回北檢續查。

另一方面,向心及龔青涉犯洗錢防制法被北檢起訴,台北地院訂2月24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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