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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星領第1份薪水「買手機送女友」16年後娶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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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賴俊佑報導

李國毅去年5月宣布和交往16年女友結婚的喜訊。(圖/翻攝自 李國毅 臉書)

▲李國毅去年5月宣布和交往16年女友結婚的喜訊。(圖/翻攝自 李國毅 臉書)

「戲劇男神」李國毅和交往16年的女友「橘子」甘煖琳結婚,並生下一女「威廉妹」,目前正享受新手爸爸的生活;日前李國毅在老家發現一支舊手機,回想起16年前領到人生第一份薪水的過程。

李國毅23日在臉書發文,他回老家發現一支舊手機,是Sony Ericsson W800i,他回想起2006年拍攝電影《單車上路》時,領到人生第一份薪水,「沒記錯好像是10萬元吧?被抽完剩6萬,然後還拍了半年等於月收入1萬?現在想起來都笑了」。

李國毅用這筆錢,買了兩支同款白橘配色的手機,一支自己用,另一支送給當時還是女友的太太,由於充滿回憶,李國毅到現在還是捨不得丟,擦乾淨好好收藏起來,最後他問大家「記得第一份薪水怎麼使用的嗎?」

李國毅16年前領到第一份薪水,買手機送給當時還是女友的太太。(圖/翻攝自 李國毅 臉書)

▲李國毅16年前領到第一份薪水,買手機送給當時還是女友的太太。(圖/翻攝自 李國毅 臉書)

網友們看完貼文,紛紛回應「當時還是女友的太太,這句話好甜」、「可以留給妹妹當玩具」、「第一份薪水大部分交給父母」、「第一份薪水請奶奶帶我去買金戒指,當時金價一錢才1800,現在翻3倍多囉」、「第一份打工的薪水,剛好遇上母親節,買一個包包送給媽媽,結果媽媽第一次揹它,就被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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