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桃園雲豹籃球隊與謝儀諪簽下工作約。(圖/球團提供)
曾受封「學生女神」的馨亞,去年11月中旬,她認為經紀公司不提供工作,決定單方面結束合約,除改回本名謝儀諪外,還成為桃園雲豹隊啦啦隊員,原經紀公司認為,雙方合約尚未結束;對此,桃園雲豹隊律師表示,球團跟謝儀諪簽的是工作約,因此並無違約問題。
馨亞受訪時表示,她就讀莊敬高職時,從百人中脫穎而出,與經紀公司簽下10年合約,但是前6年收入極少,她印象中只收到1筆6千元的費用,平均年收入只有1千元,讓她感到相當無奈,去年11月19日,她決定寄出存證信函,與原經紀公司解除合約,但信件被對方退回,傳訊息也遭已讀不回。
馨亞接著表示,她改回本名「謝儀諪」後重新出發,並與桃園雲豹隊簽下工作約,進而成為啦啦隊成員,卻被原經紀公司提告侵占,全因當初經紀人提供3套打歌服及鞋子,但她認為治裝費是從演出酬勞中扣除,而且她跟經紀人提出對帳的想法,卻一直得不到正面回應,她才會決定中止合約。
經紀人則回應,馨亞聲稱曾寄送存證信函,但公司根本沒有收到,馨亞還說曾將內容私訊給他,他也明確回覆「這樣是無效的,而且已經違約」,他之所以會提告侵占,全因打歌服都是請專業設計師手工製作,公司都會予以保留,馨亞卻將其據為己有,公司才會訴諸法律,倘若馨亞仍執意私接工作,公司也會正式提告求償。
對此,桃園雲豹籃球隊表示,謝儀諪與本隊之合約屬合作關係,並非經紀約,無指控所稱之違法、違約情事;本隊與謝儀諪簽訂合作約之前,已請她確認過其經紀合約,獲悉謝儀諪無任何經紀合約,而且可自行接案後,始與謝儀諪執行合作約之商業演出。
本隊接獲接獲通知後,依舊抱持開放溝通態度,最後一次聯絡為本月3日,並曾約定三方見面協商,最後因故無法碰面,仍希望能有圓滿的解決方式,但經紀人卻寫信至桃園市政府,以及利用媒體報導方式,甚至說出「整個娛樂圈能動用媒體關係的,只有我有這能力。」等字句,試圖給予本隊與謝儀諪施加壓力。
本隊於法於理,都與此糾紛無關,儘管報導中指出,目前已經進入司法階段,但本隊至今並無收到任何通知,日後就算真要透過法律途徑,本隊也無所畏懼,定會捍衛本隊名譽。
▲「學生女神」馨亞挨告侵占,今天下午前往警局說明。(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經紀人表示公司投資數百萬元在馨亞身上。(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桃園雲豹籃球隊邱姓律師強調球團與謝儀諪簽的是工作約。(圖/記者楊忠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