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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姐」許純美失竊15萬香奈兒包 控佛法男偷的反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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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許久沒在螢光幕出現的許純美。(圖/資料畫面)

▲許久沒在螢光幕出現的許純美。(圖/資料畫面)

好久沒在螢光幕前出現的「阿美姐」許純美,近日因為家裡價值15萬的香奈兒(Chanel)包包,和價值3萬多元的皮夾、口紅現金等物品失竊,懷疑是曾來家中「談論佛法」的廖姓男子偷的,提告竊盜,但證據不足不起訴,廖男因此反告誣告。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不能「反面推論」,給予許純美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44歲廖姓男子曾應徵當許純美的司機,但沒被錄取。2021年6月間某日,廖男到許女位於台北市外雙溪的豪宅「談論佛法」。根據許純美指控,因為曾託廖男幫忙把放在高處,價值15萬餘元的香奈兒包包拿下來,廖男因此知道包包放置的位置。案發當晚,廖男疑似趁她上洗手間時,偷走香奈兒包包,以及古馳(Gucci)皮夾、口紅、證件、8000多元現金等,估計損失18萬餘元。

因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廖男離開她住處時,拿著的塑膠袋內裝有藍色物品,許純美認為就是她的香奈兒包包,7月間要求廖男返還,但廖男僅願意給錢,或買別的包包賠,之後又喊冤枉,氣得許純美報警提告。

廖男到案後否認犯案,並強調應該是拍攝光線的問題,誤認塑膠袋裡裝的東西是藍色的。許純美也僅是向他詢問包包不見了怎麼辦,不是質疑他偷包。

檢方則在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為確實難以排除拍攝光線、角度等問題導致誤認,且僅能辨識出模糊的藍色物品,無法確定就是包包,因此依罪證不足,給予廖男不起訴處分。之後廖男對許女提告誣告,不過檢方認為,雖然廖男獲不起訴,但也不能以此反面推論許純美故意誣陷犯罪,且許女也非全然無證據,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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