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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總監強拉人妻部屬嘴親嘴求陪睡 記大過調職下場超慘

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男總監性騷女部屬,遭公司記大過調職。(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男總監性騷女部屬,遭公司記大過調職。(示意圖/圖取自Unsplash圖庫)

國內某大型清潔公司中南區余姓總監,與女部屬陪同客戶續攤唱歌,酒後上廁所時趁機強吻已經是人妻的女部屬,還要求陪睡。女部屬向董事長投訴,余男遭記大過調職,但性平會卻認定沒有性騷擾,女部屬憤而提告。彰化地院審結,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余男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

余姓男子任職某集團經營的大型清潔公司中南區服務總監,該集團除經營機場保全外,也踏進清潔消毒領域,成立清潔公司。余男109年9月某日,跟董事長及女部屬中午與台鐵某站站長餐敘,洽談合作事務。餐敘後,余男再與女部屬陪同站長續攤到土雞城唱KTV。

過程中,余男想上廁所但不知道廁所位置,女部屬好心引導他走到男廁門口。余男竟用手勾住她的脖子嘴對嘴親親,還要求陪睡。女部屬立刻把余男推開,並大聲斥責說「請你尊重我,請你尊重自己,更請你尊重你老婆」,就哭著走回包廂。她因情緒大受影響,不想再唱歌,余男返回包廂不久就請另一名同事結帳離開。

女部屬遭上司性騷擾,產生憂鬱症。(示意圖/資料照)

▲女部屬遭上司性騷擾,產生憂鬱症。(示意圖/資料照)

女部屬事後向公司董事長投訴,余男遭記大過,並調回新竹總部當總經理室研究員。但公司性平調查卻認定性騷擾不成立,余男又說她挾怨報復,她一氣之下怒告余男性騷擾。

女部屬向法官說,她被性騷擾後,哭著回包廂,也不再和他們唱歌。事後造成她心理恐懼,晚上無法睡覺,去看身心科,憂鬱症還沒治好。

余男否認性騷擾,辯稱是董事長來問他性騷擾的事,他說他不可能做這種事。因考慮到當時公司跟台鐵的標案要重新簽定,這事會影響公司形象,也會影響台鐵形象,所以才寫LINE向女部屬道歉。他被調職不是性騷擾,而是上班時段去喝酒唱歌,違反工作紀律。公司性平調查也認定性騷擾不成立,女部屬再提出申訴,經新竹縣政府認定維持原決議,而駁回申訴。

法官認為,余男LINE女部屬道歉內容指出,那天他喝很醉,醒來一片空白,也不記得酒後的事,對於不禮貌的舉動,表達最深歉意。根據道歉訊息顯示,女部屬指述應屬有據。女部屬與余男兩人都稱以往也無嫌隙,兩人認識多年,往來正常,女部屬實無誣告余男之虞。

法官審酌余男事後否認犯行,態度難謂良好,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余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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