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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防疫商機觸法 私賣「類清冠」恐違藥事法最高罰1億

記者顧元松、王彥婷/台北報導

近日訪間藥房出現名為「類清冠」的藥物,利用原清冠一號配方,抓相似藥材賣給民眾,宣稱可以「預防」新冠肺炎,但是沒有經過醫師診斷,如果和民眾體質衝突,可能喝了反而傷身。衛福部也澄清,現行核可藥品沒有所謂的類清冠,若私下販售、宣稱療效,涉嫌違反藥事法,最高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另外還有民眾在網路上公然販售快篩試劑,但他沒有相關的醫療器材販售許可,被警方當場抓獲、移送法辦。

清冠一號價格翻漲後還是一藥難求

▲清冠一號價格翻漲後還是一藥難求。

桑葉、黃芩、板藍根、十味藥材組成清冠一號,疫情嚴峻期間價格翻漲近5倍還是一藥難求,但近日訪間藥房卻出現「類清冠」的藥品。

利用「原清冠藥材」十味藥,有部分藥房還會再加上自己配置的幾個藥方販售給一般民眾,甚至宣稱沒有感染也可以當作預防,但沒有經過衛福部核可而且也沒經由醫生看診開藥。

私下販售類清冠並宣稱療效恐違反藥事法

中醫師吳明珠:「基本上清冠一號還是有很多,比如說簧芩、板藍根、魚腥草,這些都比較偏向要攻擊用的,所以說還是比較苦寒的,劑量的多寡影響到我們腸胃,腸胃本來正常吃都會拉肚子了,吃了藥以後更會拉,所以這部分還是要交給醫生來做處方。」

私下販售類清冠並宣稱療效恐違反藥事法

▲私下販售類清冠並宣稱療效恐違反藥事法。

衛福部在官網解釋,現行核可的藥物當中根本沒有類清冠藥品,若是私下販售,甚至宣稱療效,可能已經違反藥事法,最重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最高1億元罰金。

而疫情之下,違法商機還不只一件。

員警:「你在賣他喔?」盧姓嫌犯:「我是在拿。」

快篩試劑是第三級醫療用品,在網路上販賣同樣違反藥事法。(圖/翻攝自我是萬華人)

▲快篩試劑是第三級醫療用品,在網路上販賣同樣違反藥事法。(圖/翻攝自我是萬華人)

路邊這名盧姓嫌犯手裡拿著一個白色大盒子,裡面是滿滿20隻快篩試劑正要賣給其他人,只是他沒有販售醫療器材的許可證,已經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就連招攬買家的方式都是違法的。

員警:「你們當初是怎麼講?要跟他拿還是怎樣,你要跟他買?」盧姓嫌犯:「在網路上看到的。」

盧姓嫌犯將朋友送的快篩試劑在網路社團公開販售,有網友將他約出來面交後報警,警方到場果然抓到他正在交易,但快篩試劑是第三級醫療用品,在網路上販賣同樣違反藥事法。

看更多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 最新報導: https://bit.ly/37gsa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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