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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解隔!萬華男豪飲遭送辦 警2小時連逮4酒駕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許男酒後騎車行經環河南路三段時遭遇路檢點。(圖/翻攝畫面)

▲許男酒後騎車行經環河南路三段時遭遇路檢點。(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萬華區1名58歲許姓男子,為了慶祝解除隔離,本月24日出門飲酒,直到隔天上午9時才騎車返家,行經環河南路三段時遭遇警方路檢點,警員見許男臉色紅潤,隨即對他進行酒測,數值為0.54毫克,警員遂將許男帶回隊部偵訊,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據了解,當天保大第三中隊在100分鐘內查獲4起酒後駕車案件,急切呼籲民眾醉不上道。

保大表示,25日上午9時許,第三中隊同仁在環河南路三段執行酒測路檢勤務,100分鐘內連續查獲4起酒駕案件,其中3件酒測值達0.25毫克以上,涉犯刑事公共危險罪,另1件酒測值0.15到0.25毫克之間,警方予以開單扣車。

保大指出,當天上午9時許,許男騎車行經該路檢點,因臉色十分紅潤,身上還飄出酒味,警員隨即將他攔下盤查,許男坦承有酒後駕車情事,並表示他是為了慶祝解除隔離才喝酒,許男還說:「不對,是我們自己不對,不能怪別人!」

警員對許男進行酒測,數值高達0.54毫克,已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遂將他帶回隊部製作筆錄,訊後將許男移送法辦;警員進一步規勸許男:「身體還沒康復就在喝,還是喝少一點,喝完還是要休息,喝酒騎車被送法院,真的得不償失!」

今年3月31日酒駕新法上路後,保安大隊已查獲多起酒駕案例;警方重申,只要駕駛人酒駕、毒駕及拒絕酒測等情事,除了相關罰鍰外,還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一律吊扣車輛牌照2年,吊扣期間車輛無法上路,勢必增加不少損失。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用路人不要心存僥倖,切勿以身試法。

許男自稱為了慶祝解除隔離才喝酒。(圖/翻攝畫面)

▲許男自稱為了慶祝解除隔離才喝酒。(圖/翻攝畫面)

警方對許男進行酒測,數值為0.54毫克。(圖/翻攝畫面)

▲警方對許男進行酒測,數值為0.54毫克。(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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