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夏光莉和藍文青的「俠女」、「大俠」戀變調,分手後還互有官司。(圖/翻攝自微博、資料畫面)
以「俠女」身分深植人心,本名夏宗莉的資深藝人夏光莉,對曾經交往過,也是演藝圈「大俠」經典的藝人藍文青提告返還800萬元。夏光莉主張,該筆錢是她仲介土地賺得的佣金,當年寄放在藍文青的銀行帳戶裡,2人分手後,藍文青卻未歸還這筆錢,因此提起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依據一份「保管條」,判准藍文青應如數歸還800萬。
夏光莉曾演出《白娘子傳奇》、《楚留香傳奇》等多部經典連續劇,「俠女」角色深植人心。藍文青則是以《天蠶再變》中的「大俠」形象走紅。夏光莉在事業如日中天之時,毅然決然息影與藍文青交往,並創立知名「藍寶寶麻辣鍋」店。直到2019年間2人感情生變,還因為金錢問題鬧上法院。
根據夏光莉的說法,藍文青除了曾經向她借款共2900萬餘元外,2005年間,她因為仲介土地獲得的800萬佣金,當時寄放在藍文青的銀行帳戶裡,並有藍文青出具的「保管條」,但2人分手後,她要求藍文青歸還800萬卻被拒絕,因此提告。
藍文青則表示,當時夏光莉並未實際交付800萬元現金,也無法舉證有同意「寄放」,且夏光莉另案已和解,不能再要錢。
法官認為,藍文青當時出具的「保管條」,確實載明收到800萬,寄放在XX銀行帳號「暫時保管」,還是藍文青親筆寫下,可見夏光莉說法屬實,藍文青也未舉證該筆錢是夏光莉贈與的,因此判決藍文青應歸還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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