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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佳華挫咧等!定了觸犯「這項天條」 恐被女老闆扣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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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林偉帆報導

鄧佳華仍是試用期,與老闆娘小澪約定觸犯「這項天條」會被扣薪!(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鄧佳華仍是試用期,與老闆娘小澪約定觸犯「這項天條」會被扣薪!(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網紅鄧佳華近日改賣雞蛋糕,他誓言10年以上,「我不能讓女老闆和總店女老闆失望,我不會亂發文了,要專心在工作上面」、「總店女老闆是模特兒,所以自己的言行舉止要注意。」消息一出,網友正反兩極反應。總店女老闆「蜜糖小希希」日前就勸告鄧佳華注意個人行為,並透露他現在只是試用期。如今他也與另一老闆娘「小澪」約法三章,觸犯「這項天條」會被扣薪!

鄧佳華仍是試用期,與老闆娘小澪約定觸犯「這項天條」會被扣薪!(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鄧佳華仍是試用期,與老闆娘小澪約定觸犯「這項天條」會被扣薪!(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鄧佳華仍是試用期,與老闆娘小澪約定觸犯「這項天條」會被扣薪!(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鄧佳華近日明確表達對賣雞蛋糕的喜愛,「以前的工作到最近的保全辭職,我一時興起所以才做的,工作要做我適合的,那就是餐飲業。」。鄧佳華今天也在臉書標記老闆娘「小澪」,透露勞資雙方已約法三章「我隨意亂發文的話,我會請女老闆隨意扣我薪資,這就是男人的諾言。」根據《中時》報導,總店女老闆蜜糖小希希日前也表示:「有勸告鄧佳華注意個人行為,但畢竟只是店家所以沒辦法控制他個人行為,其實他現在只是試用期。」她也坦承鄧佳華是比較爭議的人物,但還是很願意給機會,「一開始是他很誠懇,第一天也很積極,所以給予實習機會,當然後續還是要看他表現。」

鄧家華一週打工三天,而以基本時薪168元來計算,一月可領1萬6千多。(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鄧家華一週打工三天,而以基本時薪168元來計算,一月可領1萬6千多。(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鄧家華一週打工三天,而以基本時薪168元來計算,一月可領1萬6千多。(圖/翻攝自鄧佳華臉書)

《三立新聞網》的記者日前也詢問鄧家華,他透露一週打工三天,而以基本時薪168元來計算,若是做一個月,可能也才領1萬6千多,但當時雞蛋糕店老闆娘有承諾,如果表現不錯,一定會在加薪,所以實際領的薪水,應該會這數字還要高,但到底領多少錢,鄧佳華不願透露,只說目前的收入,就只剩下雞蛋糕店打工的錢,也沒有其他的收入,而被問到目前生活的狀況,鄧佳華說:「一樣很克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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