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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先離開!女大生夜店遭撿屍 2惡男帶回家性侵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林男及巫男在夜店撿屍年輕女子遭判1年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林男及巫男在夜店撿屍年輕女子遭判1年8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20歲女子小萱(化名),日前與友人到夜店狂歡醉倒,慘遭林男及巫男撿屍得逞,當下小萱誤以為是男友求愛,不自覺配合2人動作,直到她酒醒後才發現,自己被2男聯手性侵,憤而提出告訴;高等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分別判2人1年8月徒刑,並各自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0年8月22日,小萱與友人前往信義區WAVE夜店狂歡,當場喝到斷片,友人以為她男友會負責接送,先後離開夜店,潘男直覺有機可趁,遂帶著小萱、鍾男、林男及巫男回家,林、巫2人眼見小萱喝醉無法抗拒,先前脫褲性侵得逞。

當時小萱誤將2人當成男友,還不自覺迎合對方動作,一旁鍾男被吵醒後,因擔心自己出事,先行離開房間,小萱酒醒後始知遭人性侵,憤而對4名男子提出告訴,檢方偵結後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林男及巫男,潘男、鍾男則獲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林、巫2人坦承犯行,而且多次與小萱道歉,順利與對方達成和解;法官認為,林、巫2人並無任何前科且有悔意,遂依乘機性交罪分別判2人1年8月徒刑,緩刑5年,各自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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