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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老大面試問「一句」!律師揭「違法了」:最高罰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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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魏君程報導

廖老大表示,面試時有問過員工是否有懷孕計畫。(圖/翻攝自廖老大臉書)

▲廖老大表示,面試時有問過員工是否有懷孕計畫。(圖/翻攝自廖老大臉書)

去年8月廖老大遭到員工申訴,琦玉公司涉及歧視,後來雙方和解了事,不過廖老大近日在直播中透露,面試有詢問過員工說沒有懷孕計畫,後來卻懷孕,他資遣員工卻還被申訴,認為自己遭到背叛,不過有律師指出,光是在員工面試時,詢問是否有懷孕計畫,就已經違法了!

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光是在員工面試的時候詢問是否有懷孕計畫,就已經違法了」,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5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律師表示,除非是要去應徵放射師之類會對胎兒有影響的工作,不然是否懷孕,是否有懷孕計畫都屬於跟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雇主是不能在面試的時候詢問的(血型、星座、宗教信仰等不行),否則可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律師透露,琦玉公司有違法紀錄。(圖/翻攝自《巴毛律師混酥團》)

▲律師透露,琦玉公司有違法紀錄。(圖/翻攝自《巴毛律師混酥團》)

律師指出,廖老大還因為員工懷孕而資遣員工,也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1項,「雇主對受雇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一樣可處30萬到150萬的罰鍰。

此外,廖老大因為員工懷孕請假,就擅自更動職務、薪資,此舉也不符合勞基法規定,律師表示,員工的工作內容在當初應聘時就講好,已經成立顧傭契約,契約內容如果變動,需要雙方同意或是法律特別規定,「並不是老闆想叫員工幹嘛就幹嘛」。

律師查詢資料後發現,琦玉公司在去年4月及今年3月初都有違反勞資相關法律的紀錄,並希望廖老大被裁罰之後也能痛定思痛,可以跟律師合作好好審視一下公司裡面的勞資關係跟規定到底還有多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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