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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法院判決贈與房地 需以現值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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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住展房屋網)

▲(圖/翻攝自住展房屋網)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民眾與他人訂定房地贈與契約,倘若出現法律糾紛,經判決確定後,贈與稅究竟該如何計算?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只要經法院判決贈與人(送出財產者)需移轉不動產給受贈人(收受財產者),自判決確定日起,贈與人要在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依「房地現值」徵10~20%的贈與稅。

不動產移轉方式主要為買賣、贈與、繼承。若採遺產繼承或是贈與方式移轉不動產,依《遺贈稅法》第10條規定,其財產價值應以遺贈時的時價,也就是移轉時的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計算的財產價值為基準,另可依物價指數調整計算。

不動產移轉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增稅)及契稅。土增稅依照前一次與本次移轉土地的公告現值漲價數額來課稅。贈與和買賣皆適用20%~40%土增稅率,但出售自用土地可適用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優惠土增稅率10%。

契稅則是房屋移轉時依照「契價」(房屋標準價格減去免稅騎樓現值)課徵。買賣、贈與、占有皆適用契稅稅率6%,分別由買受人、受贈人、占有人負擔;典權由典權人負擔4%契稅;交換和分割由交換人、分割人負擔2%契稅。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依照相關稅法規定,土增稅及契稅皆屬於取得的成本費用,在計算贈與總額時可以扣除,遺產則免課土增稅與契稅。

舉例而言,A於2020年贈與一筆北市不動產(房地現值約1,500萬元)給兒子B並簽立贈與契約書,但後來A反悔不想贈與給B,因此B告上民事法院,訴請A履行贈與契約。

若法院判決確定該贈與契約有效,則A必須在判決確定日起30日內申報贈與該筆1,500萬元不動產給B,扣除「贈與免稅額」244萬元與B負擔的「契稅」等各項成本費用後,贈與淨額約1,100萬元,適用10%贈與稅率,因此A約需負擔贈與稅1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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