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級網紅被「家中」監視器拍下帶男回家 遭求償2百萬法官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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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袁曼軒先前被公公提告要求返還5千萬豪宅,法官判敗訴。(圖/翻攝自Sherry袁曼軒 YouTube)

▲袁曼軒先前被公公提告要求返還5千萬豪宅,法官判敗訴。(圖/翻攝自Sherry袁曼軒 YouTube)

辣模網紅袁曼軒(Sherry)於2017年遠嫁澳洲礦業大王兒子郭紹源,還生了2個兒子,2020年婚變,郭男控訴袁曼軒帶婚外情對象到家裡,求償200萬元。不過一審認為,郭男在家中裝設監視器,侵犯隱私,拍下的畫面無證據能力,判決袁曼軒免賠,二審高等法院認為郭男自2020年起便不再與袁曼軒共同居住,且有婚外情,因此駁回郭男上訴。

根據判決,郭男主張,他與袁曼軒自2017年結婚,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他便沒有入境台灣,但袁曼軒於2019年2月、4月間,竟帶了一名男子回新北市的住處過夜,氣得他決定對袁曼軒提告。

對此,袁曼軒反駁,該名男子是她的朋友,並無逾越朋友關係情事。而新北市住處是她與郭男共有,但郭男未經她同意,在屋內臥室、屋外門口裝監視器,嚴重侵害她的隱私權,違法取證,不具證據能力。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對於監視器,郭男辯解是要維護住家安全,但自監視器、針孔擺放的位置,顯然是要監控袁曼軒,過度侵害其隱私權,取得證據的手段確實違反比例原則,且勘驗畫面,難認袁曼軒與男子有踰矩行為,因此判決郭男敗訴。

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袁曼軒與郭男分別於2021年1月、10月間各自提離婚訴訟。郭男裝設監視器,顯為監控袁曼軒,已侵害其隱私,又郭男被指稱與泰國籍女子外遇,還公開發表訂婚、結婚照,郭男坦承有發布該些照片,顯然2人感情已破裂,裝監視器並非維持婚姻。考量2人婚姻生活已不復在,即便袁曼軒與他人發生關係,也難認破壞婚姻,一審判決有理由,駁回郭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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