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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怒曬支出明細,年花4千萬嚇壞網友。(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汪小菲被週刊爆出,沒有照離婚協議,每個月支付生活相關費用給大S,使得大S一狀告上法院,目前法院的裁定書已經下來,汪小菲的資產遭到強制執行查封,將追討超過500萬元的欠款,事件爆出後,汪小菲在微博震怒發文,內容直言就是大S再婚後「我他X的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了」,不過網友卻留言酸「誰叫你要出軌」。
汪小菲微博爆氣,曬出EXCEL表格,內容疑似是去年底一直到今年11月給大S的家用支出,累計下來是新台幣40,90,786元,汪小菲文字強調「這是真實的」、「只是作為一個男人,他們結婚了,我他X的不想再給這個家付電費了!司機,阿姨,都是我在開工資」。
▲汪小菲不滿大S再婚。(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汪小菲還在留言處補充,「那個家四個億台幣,我買的,付了2.4億首付,每月100多萬房貸我付著,全是我設計的風格,裝修都是我盯著。別人住就算了,你個窩囊廢換個床墊行嗎?還他X的讓我付電費」,持續表達對大S再婚後的不滿,至於電費到底多少錢?表格中最近一期顯示「松勇路7/12-9/12」要94,201元,等於一個月約47,100元,相當驚人。
▲汪小菲不想付電費。(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貼文爆出後,網友看法兩極,有人支持汪小菲「每個人都不願意養前任的另一半吧。要是我,我也不願意。心裡彆扭」、「主要是光頭住著你的房子,還要你交水電費,物業費,哈哈」、「這個事我支持汪小菲,憑什麼為前妻的老公花錢?」,但也有人覺得,當初離婚是白紙黑字協議好,而且汪小菲有傳聞是出軌才導致離婚,紛紛留言「我以為曬的是轉帳記錄呢,曬表格是啥意思?」、「當初自己跟張穎穎勾搭起來,現在裝啥啊,替大S感到無語」、「穎穎不也住你們婚房嗎?真的 扯平了…..大老爺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