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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多給一份選票!新莊選務人員「不知如何處理」 竟直接撕毀GG了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一名選務人員不知該如何處理多給的選票,竟直接撕毀。(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一名選務人員不知該如何處理多給的選票,竟直接撕毀。(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這下尷尬了!新北市光華國小投開票所一名選務人員,今天(26日)上午9時許,不慎誤發給選舉人2份選票,選舉人圈選完發現異狀,將多的一份交回時,選務人員為避免重複投票,當下將選票撕毀後,這才發現有所不妥,主動告知選監委員;無獨有偶,一名劉姓男子,疑因重聽,不慎將手機帶進投開票所,並同時響起鈴聲,遭選務人員制止並交由警方處置,2案後續也將被依《選罷法》移請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認定是否違規,倘若違規也將予以裁罰。

據了解,該名光華國小投開票所的選務人員,今天(26日)上午9時許,核發選票給選舉人時,不慎誤發成2份(6張),該名選舉人完成圈選後,發現重複拿了一份選票,於是將選票交還,選務人員為避免重複投票,當下不知該如何處理,情急之下就將選票撕毀。

選務人員後續認為不妥,因此自行告知選監委員,訊後被依《選罷法》第110條第8項「將選舉票或罷免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之選舉票或罷免票者」,移請新北市選委會認定裁罰,倘若認定違法,可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而新莊區一名66歲劉姓男子,今天下午2時許,前往民生社會社區投開票所投票時,不慎將手機帶進投開票所中,且手機同時響起,遭選務人員制止,並通報警方帶回。

劉男表示,自己罹患嚴重重聽,沒聽到選務人員提醒要關機,自己當下也誤以為手機已經關機了,並非故意的,後續警方也將他依《選罷法》第65條第3項「除執行公務外,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移請新北市選委會認定裁罰,倘若認定違規,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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