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汪小菲得償還欠大S的750萬元生活費。(圖/資料畫面)
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離婚後鬧翻,日前大S控汪小菲未履行離婚協議,支付生活費等750萬元款項,於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隨即反提債務人異議之訴,然而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宣判,判汪小菲敗訴,可上訴,可見汪小菲在微博再次曬出支出明細,表示「我會繼續上訴」,對此,S媽緊急開腔了。
汪小菲在微博PO出9張支出明細,聲稱「每周司機都會向我請款」,零用金明細上頭可見採草莓要5280元、買整人玩具5168元、買iPad花了24900元等開銷,最後又附上110年12月一直到112年3月3日的列表,包含學費、水、電費等等家用支出,一共30,484,120元,對此,據《自由時報》報導,S媽回應「日常費用是父母的事!我真的不了解、謝謝」,大S經紀人則沒有回應。
▲汪小菲在曬支出明細,想證明自己有付錢。(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關於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的主要原因,在於法官認為,大S和汪小菲的調解約定「定期定額」、「實報實銷」2筆費用無法相互留用或抵充,汪小菲確實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份期間,「定期定額」給付費用部分未清償,大S聲請強制執行有理,汪小菲請求撤銷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S媽緊急發聲。(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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