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許藍方日前被人夫醫師正宮提告求償,法院判決要賠50萬。(圖/資料畫面)
「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告周刊不實報導不倫戀,反被周刊求償10萬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刊敗訴,許藍方免賠。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4日開準備程序庭,許藍方委由律師出庭,強調當初並沒有傳私密照片給已婚男醫師康鈞尉,僅有文字訊息。
與已婚醫師康鈞尉的不倫戀關係爆發後,許藍方因在臉書上批《鏡周刊》報導不實、未經查證,揚言提告,卻反被《鏡周刊》以不實指控侵害名譽權,提告求償10萬元,且要求移除臉書發文及刊登道歉啟事60天。
案件審理期間,許藍方認為,周刊報導稱她自拍裸照傳給康鈞尉,根本是記者看了對話紀錄後自己「腦補」。委任律師也表示,看過許藍方和康鈞尉的對話,有證據證明周刊確實報導不實。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2022年10月21日宣判,判決周刊敗訴,許藍方免賠。周刊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民事庭14日召開程序準備庭,許藍方委由律師出庭。
律師強調,許藍方確實僅傳文字訊息給康鈞尉,雖然元配也有提告,結果敗訴要賠50萬元,但不代表周刊報導內容皆正確,而該些內容,已經對許藍方造成名譽權的侵害,況且康男也曾表示,沒有私密照或裸照。周刊則表示,因有取得對話紀錄,有理由確信報導為真,不應有無向許藍方查證而影響其真實性。全案5月24日再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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