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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S曾代言!「胖達人」香精案前後董座被求償2500萬 三審判賠342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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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小S一度因為曾經代言過「胖達人」麵包,遭提告求償,最後獲判免賠確定。(圖/資料畫面)

▲小S一度因為曾經代言過「胖達人」麵包,遭提告求償,最後獲判免賠確定。(圖/資料畫面)

藝人小S老公許雅鈞投資「胖達人」麵包店,小S也多次代言站台,一度蔚為風潮,成為全台最知名,標榜純天然食材麵包店。但2013年間爆發香精事件,消基會代1060位消費者對胖達人所屬生技達人公司及前後任董事長徐洵平、莊鴻銘等人提告求償2500萬元。小S部分獲判免賠確定,徐洵平等人部分,二審被判應連帶賠償342萬餘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根據原審判決,2013年8月爆發胖達人香精事件後,一共1060位消費者委由消基會向生技達人公司、小S、徐洵平等人求償消費金額、3倍懲罰性賠償金、每位消費者上限2萬元的精神非財產損失共2566萬餘元。

其中備受矚目的是小S,消基會律師團認為,小S多次在公開場合極力推薦胖達人的麵包,且強調是「純天然、無人工香料」、「非常健康」,有廣告不實之嫌,有引人錯誤之虞,利用消費者對她的信任,造成胖達人搶購盛況,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生技達人公司、莊鴻銘需連帶賠償474萬元;生技達人和徐洵平需連帶賠償45萬元;莊鴻銘需單獨賠償19萬2000元;無償代言的小S免賠。

二審高等法院判決徐洵平等人應連帶賠償342萬8626元,小S部分,因代言時並未提及原料內容,也無證據證明小S知悉麵包原料使用香精等,難認有宣傳不實或引發大眾錯誤認知,因此判決免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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