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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劉伊心「老虎牙子」董座夫被控逃漏稅48萬 二審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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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劉伊心和老公,「老虎牙子」董事長林志隆結婚6年多。(資料照/翻攝自臉書)

▲劉伊心和老公,「老虎牙子」董事長林志隆結婚6年多。(資料照/翻攝自臉書)

藝人劉伊心的老公、「老虎牙子」創辦人林志隆,被控於2019年間以不實發票,助公司逃漏營業所得稅48萬餘元。一審林男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林志隆除了是老虎牙子公司負責人,也是有氧生活公司董事長。2019年1月間,因有氧生活公司未台北市政府通知期限,辦妥董事、監察人改選及變更登記,而當然解任該公司董事長、董事職務。既非有氧生活公司負責人,便無權以公司名義開立統一發票。

另有氧生活公司於2019年5月間,並無實際將多家公司的通路權利,移轉到老虎牙子公司,林志隆卻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於2019年5月1日,逕自以其持有之有氧生活公司發票,以品名通路轉移權利金,不實開立銷售金額964萬7619元、銷項稅額48萬2381元之發票,蓋用有氧生活公司統一發票專用章,再交由不知名的老虎牙子公司會計充作進項憑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稅額,逃漏營業稅48萬2381元。

高等法院法官認為,依北市府通知函文;有氧生活公司於2019年4月22日召開臨時股東會時,即決議林志隆已非董事長,應返還公司大小章,且寄發存證信函,催告林志隆返還公司印鑑章之相關資料與開會紀錄。

且林志隆所提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訟,業已經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駁回確定,足認林男於2019年4月間,即得知喪失有氧生活公司董事與代表人身份,卻仍開立發票,顯有偽造之故意。雖林志隆辯稱在開發票時仍有實際負責人身分,但並不足採。

另依多家公司回函及卷內相關事證,亦無法證明林志隆辯稱,有氧生活公司與老虎牙子間的通路移轉及其價值等。因此林志隆所述,通路移轉係真實交易、發票內容並無記載不實等語,亦不足採,因此依法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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