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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滿周年奏效了 8成行為人被告誡「認知觸法」未再犯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馬來西亞女大生遭梁育誌擄走殺害。(資料照)

▲馬來西亞女大生遭梁育誌擄走殺害。(資料照)

跟蹤騷擾防制法自去年6月1日施行屆滿周年,警政署統計,超過8成以上跟蹤騷擾案件在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後,行為人就未再有騷擾行為,的確發揮約束成效。

近年發生多起跟蹤騷擾殺人案,包括2014年台大宅王張彥文當街47刀殺害前女友、2018年世新大學陳姓男大生死纏爛打學妹5年,在校園內持刀追殺學妹3刀,尤其2020年發生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梁育誌擄走性侵殺害案件,引發社會震撼,最終促成《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通過,並在2022年6月1日上路實施,明訂8種使人心生畏怖之跟蹤騷擾及恐怖情人行為,最重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政署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以「聚焦性別暴力案類」、「行為犯罪化」、「犯罪調查與即時保護併行」、「補充現行法之不足」及「納入跨部會協力機制」原則立法,藉由刑罰化及書面告誡制度,達到迅速嚇阻跟蹤騷擾行為的效果;此外,對於可能危及被害人生命安全的緊急案件,由警察機關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透過拘提、逮捕或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等刑事強制處分,有效降低行為人再犯機率。

台大宅王張彥文47刀殺害女友。(資料照)

▲台大宅王張彥文47刀殺害女友。(資料照)

警政署指出,統計至今年4月30日止,各警察機關共受理2724件跟蹤騷擾案件,其中當事人雙方為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者,計有1161件(42.7%),餘各類關係合計1563件(57.3%);行為人性別以男性較多,共2322人(85.3%),女性則為274人(10%),餘為網路騷擾等行為人性別不詳情形,計有128人(4.7%);被害人性別以女性2453人(90%)居多,男性則為271人(10%)。

警政署說明,各類跟蹤騷擾行為態樣排名,以「通訊騷擾」占最多(1698次,24.42%),「盯梢尾隨」次之(1500次,21.58%),「監視觀察」則是排名第三(1215次,17.48%)。全國警察機關共核發1988件書面告誡,其中當事人雙方為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者856件,合計核發1132件。超過8成以上案件經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後行為人即未再犯,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者僅26件;另涉及人身安全案件,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者計53件,法院裁定羈押計24件。

警政署強調,跟蹤騷擾防制法自施行以來,各警察機關均以執法專業與積極態度審慎應對,透過中央及地方通力合作及個案逐案控管,持續貫徹各項防制工作。警方同時呼籲男女雙方追求感情應保持相互尊重,對於不舒服的追求行為如制止無效,應儘速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以獲得適切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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