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許元馨報導
▲健身網紅「麵包包」假裝罹癌賺取流量。(圖/翻攝自oanpanmano IG)
健身網紅「麵包包」在社群網站上擁有超過1萬名粉絲追蹤,麵包包3年前透露自己罹患胰臟癌第4期,靠著健身和病魔對抗,勵志的故事激勵了不少癌友。怎料,麵包包1日突發出道歉文,表示自己罹癌的人設全是造假的,且身邊的人也完全不知情,消息曝光後讓外界相當傻眼。麵包包人設造假,曾業配的廠商或消費者是否能提告詐欺?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表示,「我的答案是不行」,並列出刑法上詐欺取財罪的構成要件。
麵包包假裝罹癌來騙流量,曾業配的廠商或消費者是否能對麵包包提告詐欺?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解答,「答案是不行」,至於為何不行,巴毛律師也列出4重點,說明刑法上詐欺取財罪的構成要件。
1、對別人施用詐術→告訴別人非事實的資訊
巴毛律師表示,麵包包沒有罹癌卻謊稱自己胰臟癌末期,符合告訴別人非事實資訊。
2、使別人陷於錯誤→因為接受到錯誤資訊,做出錯誤判斷
巴毛律師表示,這點會有點爭議,因為「找麵包包業配的廠商是因為抗癌的勵志人設 還是單純因為麵包包有流量可以賣產品?買業配的民眾是因為麵包包的假人設購買產品,還是單純看商品喜歡又有折扣?」巴毛律師指出,當然如果麵包包是說身為癌症患者,使用某某產品覺得很有幫助,消費者因此購買,那當然就是陷於錯誤。
3、讓別人處分財產→因為前面的錯誤資訊導致錯誤判斷而處分財產
巴毛律師說明,消費者有支出金錢購買業配產品,廠商有給她分潤金,應該都算處分財產。
4、使別人受到財產損害
巴毛律師表示,此為最重要的一點,因為受到詐騙處分財產,因而「總財產變少了」。巴毛律師舉例,「我因為麵包包離癌人設,覺得他好棒要支持,花了1580買了一個行動電源,我的總體財產有變少嗎,我花了1580(元),拿到一個1580(元)的行動電源,在法律上可能會被認為總財產並沒有減少」。
文章最後,巴毛律師提到,雖然民眾都覺得受騙,但她覺得「在刑法上恐怕很難構成詐欺罪」。巴毛律師也在底下留言區補充說,「比較難過的是,可能很多癌友以麵包包為目標砥礪自己,結果發現一切都是假的....不知道打擊有多大」。
▲麵包包假裝罹癌欺騙大眾,巴毛律師覺得在刑法上恐怕很難構成詐欺罪。(圖/翻攝自「巴毛律師混酥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