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
▲NCC以4比0通過《鏡電視》審議案。(示意圖/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8)日舉行例會,通過《鏡電視》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續行討論案。據了解,在主委陳耀祥與3位委員同意下,4比0讓兩案過關,允許鏡電視登上凱擘、台固集團等共32家有線電視系統的86頻道,不料引起部分立委不滿,對此剛鏡電視發出聲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一早前往NCC門口召開記者會抗議,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協同賴士葆、洪孟楷、王鴻薇、張斯綱等數名立委要求撤案。審議案通過前後,張斯綱也透過粉專氣憤表示,「現在的NCC根本沒有資格排審鏡電視案」,認為NCC主委陳耀祥因鏡電視案被列為瀆職罪被告,基於利益迴避原則,陳不該也不能參與審議。且立法院日前也通過鏡電視相關提案,要求NCC「於行政調查未明確前,不作最後決定」。擔心國民黨立委闖入主管辦公室事件重演,NCC今日加強門禁,導致抗議立委無法進入大樓。張斯綱也因此指稱NCC是黑箱審查。
▲NCC主委陳耀祥(圖/記者高逸帆翻攝)
對此鏡電視回應:「今日審查過程中仍有少數立委前往抗議,企圖干擾審查,本公司要再次表示譴責,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不懼外力干擾,堅持依法行政,本公司則表示感佩。」
這篇文章報導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過《鏡電視》申請負責人、公司章程變更暨換發執照續行討論案,允許鏡電視登上32家有線電視系統的86頻道,但卻引起部分立委的不滿和抗議。立委對NCC的審議程序提出質疑,並指稱NCC是黑箱審查,甚至有立委因加強門禁而無法進入大樓,此舉引起鏡電視回應譴責。事實上,立委扮演?監察政府的角色,但在進行抗議時應適當考慮行政程序之合法性和踐行職權的方法。而NCC本身作為政府單位,更需公正行事、依法行政,有權利使公民媒體遵循相應法律法規進行運營。因此,希望各方能夠冷靜看待此事,遵循相關程序,共同維護國家的法制和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