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林昀萱報導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在他未成年時強制性交、偷拍,律師揭最慘結果。(合成圖/翻攝自雙方臉書)
台灣演藝圈MeToo風暴延燒,藝人炎亞綸日前也被控對當時未成年的網紅耀樂強制性交、偷拍等罪,士林地檢署3日指揮台北市警局婦幼警察隊兵分3路發動搜索,炎亞綸則主動赴婦幼隊接受訊問,訊後再赴士檢接受檢察官複訊,結果獲5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炎亞綸交保後接受媒體訪問,強調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有一些事情,我也會努力捍衛自己的清白」,有律師揭露炎亞綸恐面臨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名網友也在網路論壇《PTT》以「炎亞綸真的會被關嗎?」為題發文,他表示炎亞綸被約談做筆錄,住家也被搜索,連電腦平板等3C也被扣押。他認為,「看起來炎是目前最有可能出事的、第二個危險的是NONO」,引起熱議。
▲ 炎亞綸50萬元交保後接受媒體訪問喊「努力捍衛自己的清白」。(圖/記者楊佩琪攝)
雖然炎亞綸堅稱並未違反對方意願偷拍,但因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遭檢警主動偵辦。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敬業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余韋德表示,拍攝兒童或少年性交、猥褻行為的影片多次修法,在106年1月1日以後犯法,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但若是在107年7月1日之後犯行,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屬非告訴乃論,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余韋德強調炎亞綸現身耀樂記者會道歉並不算認罪,認罪必須是在檢察官或法官面前坦承罪行,若調查後確認違反被害人意願拍攝影片,將面臨至少7年以上有期徒刑;就算在少年同意下拍攝,也可能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或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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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對於炎亞綸的性侵案件進行了詳細的報導,並且提供了相關法律專業人士的見解,讓讀者可以獲得更全面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