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素津/台北報導
▲馬國畢被爆酒駕,檢方訊後請回,他深深鞠躬向社會大眾道歉。(圖/記者楊佩琪攝)
馬國畢8月11日凌晨因酒駕遭警方攔查,被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諭令無保請回,事後受訪時稱「犯了一個非常低級的錯誤」,台北地檢署今(17日)對他做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限1年,但必須支付公庫4萬元。稍早馬國畢透過經紀人回應媒體,「對這裁決虛心接受,仍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抱歉!」
馬國畢在凌晨1點多開車自新北市返回台北市南港住處時,行經建國南路、忠孝東路口遇警方攔查,員警立即聞到馬國畢身上散發酒味,要求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0.35毫克超標,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事後馬國畢90度深深一鞠躬向社會大眾道歉,表示自己犯了低級的錯誤,「我這幾個小時所受到的懲罰,我就覺得以後絕對不要再犯了,也奉勸大家不要跟我一樣去犯同樣的錯誤。」
▲酒駕判決出爐,馬國畢虛心接受。(圖/翻攝自臉書)
而馬國畢酒駕判決出爐,台北地檢署今(17日)對馬國畢做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限1年,但必須繳庫4萬元。對此馬國畢也透過經紀人經紀人回應,「尚未收到判決書,但對這裁決虛心接受,仍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抱歉!」
這篇文章報導了馬國畢因酒駕被警方攔查並依公共危險罪逮捕一事。根據檢察官的複訊,馬國畢被諭令無保請回,並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自己的錯誤感到抱歉。台北地檢署對馬國畢做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限為1年,並要求他支付公庫4萬元。 馬國畢透過經紀人回應媒體時再次表達了他對這項裁決的接受與抱歉之情。從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馬國畢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並願意為此負責任。酒駕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是對公共安全的威脅。這起事件應該提醒大家,無論是藝人還是普通人,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不酒駕。 對於緩起訴處分,一年的期限對馬國畢來說是一個提醒,他需要在這段時間保持良好的道德行為,並且支付4萬元的罰款。這起案件的處分顯示了法律對於酒駕行為的嚴肅看待,並且從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社會的公義。 希望馬國畢能夠從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堅守法律底線,並以積極的態度回歸社會。同時,希望這起事件可以成為大眾對酒駕的警示,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避免類似的錯誤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