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李育道報導

▲蘿拉擁有火辣身材與甜美臉蛋,IG坐擁52.4萬粉絲追隨。(圖/翻攝自IG/蘿拉)
擁有火辣身材與甜美臉蛋的辣模蘿拉,常在社群分享辣照,光是IG就坐擁52.4萬粉絲追隨,不過上個月,蘿拉在夜店喝了4杯調酒後,開車返家遭到警方攔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32毫克,因此被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由於蘿拉坦承犯行,為酒駕初犯,且未肇事釀禍,台北地院依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蘿拉被發掘後轉投入娛樂圈,還發行同名單曲《LA LOLA》。(圖/翻攝自IG/蘿拉)
蘿拉本名李佳玲,在大學時期就讀夜校,白天擔任平面模特兒、展場Show girl的工作,事後被發掘後轉投入娛樂圈,與知名主持人沈玉琳一起主持節目,還發行同名單曲《LA LOLA》,近半年又轉型當YouTuber、開餐廳,事業有成,吸引無數粉絲追隨。

▲上個月蘿拉酒駕且違停,引起警方注意,經酒測檢測結果達每公升0.32毫克,依法送辦。(圖/翻攝自IG/蘿拉)
不過判決書指出,今年7月21日晚間11時許,蘿拉在酒吧飲用調酒4杯後,仍於翌(22)日凌晨4時許開車上路返家,直到當她臨時將車子停在松廉路76號的禁止臨時停車路段,被正在巡邏的信義分局警員發現後上前查看。結果發現蘿拉身上散發酒味,對她進行酒測,檢測結果達每公升0.32毫克,因此將她移送法辦。
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蘿拉是初犯,且犯後坦承酒駕,也未肇事釀禍,另考量她從事演藝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狀況,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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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一位名為蘿拉的辣模,在夜店喝了4杯調酒後酒駕的事件。蘿拉因為酒測值達每公升0.32毫克被警方攔查並被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根據報導,蘿拉坦承犯行,是酒駕初犯且未肇事釀禍,因此台北地院依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判處她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報導中提到,蘿拉本名李佳玲,在大學時期就讀夜校,並從事平面模特兒、展場Show girl的工作。事後,她被發掘後轉投入娛樂圈,並與知名主持人沈玉琳一起主持節目。近半年來,蘿拉轉型當YouTuber並開設餐廳,事業有成,吸引了無數粉絲追隨。 根據判決書指出,蘿拉在7月21日晚上酒後開車回家的過程中被警方攔查,後來證實她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達到了酒駕標準。然而,考慮到蘿拉是初犯且未發生肇事,再加上她是演藝人員且家庭狀況小康,台北地院判處她2月徒刑,並可選擇易科罰金。 就整篇文章來說,它提供了蘿拉的背景資料以及她的行為違法情況,並說明了法院的判決。然而,文章對於蘿拉的酒駕行為並未做出深入探討,例如對於她為什麼會酒駕的原因以及是否有可能造成危險等方面的分析。此外,文章也未提及蘿拉是否已經道歉或表示反思以及對於判決的看法等。 總體而言,這篇文章對於蘿拉酒駕的事件有所報導,但缺乏深入的分析和討論。對於讀者而言,更多的資訊和觀點可能有助於他們對這個事件有更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