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陳盈潔今到北檢報到等候發監。(圖/記者楊澍攝影)
台語歌后陳盈潔被控以妹妹陳郁心名義偽簽本票借款,判刑3年2月定讞。台北地檢署執行科通知陳盈潔今天(23日)上午9點報到發監。據傳,陳盈潔自2019年間中風後,已有老人失智、頭腦退化的狀況,持續有在復健,得時常跑醫院,她曾聲請暫緩執行,但被北檢駁回。陳盈潔今天現身報到,家人表示,擔心他入監無法照顧自己,有申請法外就醫,但仍要看法官如何裁定。
據刑事訴訟法有規定「心神喪失、懷胎5月以上、生產未滿2月,以及現罹疾病,恐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為停止發監執行的認定標準,除了上述4項法定事由可停止執行之外,若受刑人聲請延緩發監執行,檢方核准或駁回,則屬於檢察官的職權。
此外,依監獄行刑法規定,監獄必須拒收病危者,檢方則應隨時掌握其健康狀況,等病況趨穩時就須執行。監獄行刑法規定,新收人犯入監時,監所須檢查健康狀況,10日內若發現身心狀況欠缺辨識能力而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罹患疾病而不能保其生命、懷胎5月以上或生產未滿2月、罹患法定傳染病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衰老或身心障礙不能於監獄自理生活等5種情況,監所也會拒絕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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