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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師李怡貞說談到博愛座。(圖/翻攝自李怡貞臉書)
近來因資深作家李昂搭乘台北捷運,要年輕人讓位一事在各界吵得不可開交,李昂表示她身體相當不舒服,疑似是當事人的1名女乘客昨日直球也不忍上Dcard反問「告侵犯肖像權告得成嗎?」今律師李怡貞針對博愛座一事發聲了。
李怡貞表示:「關於博愛座,想讓就讓,不想讓就別讓,不讓沒有違法,硬強迫別人讓座才可能違法。啊不就這樣而已?刑法304條強制罪捏,上網情緒勒索或是討拍都不算啦」。
▲被李昂公審「翻白眼」!當事女無奈再發聲:我只是看著他而已。(圖/資料照、翻攝自李昂臉書)
此外李怡貞也呼籲,叫車就一定會會有座位,「外出想要保證有座位,爭氣一點,自己叫車,好嗎?這種很簡單的道理我就不知道是在吵什麼吵?還是要掩蓋什麼大新聞?」
這篇文章報導了資深作家李昂搭乘台北捷運要求年輕人讓位一事,並引用律師李怡貞對於博愛座議題的看法。李怡貞表示,在博愛座的問題上,如果願意讓位就讓,不願意讓位也沒有違法,強迫他人讓座才可能觸犯刑法。她也建議需要有座位的人可以叫車,這樣可以確保有座位。李怡貞評論道,認為這些道理非常簡單,無法理解為何有人會大肆討論或掩蓋這樣的議題。 綜合來看,這篇文章提供了李怡貞對於博愛座問題的意見。她主張不強迫他人讓座並表示叫車可以確保有座位,這些觀點相當清楚明確。然而,這篇報導相對偏向了李怡貞的觀點,並未提供其他專家或不同意見的聲音來進一步探討這個議題。因此,盡管李怡貞的觀點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讀者需要意識到這只是其中一種看法,而非絕對的真理。在未來的報導中,建議深入挖掘多方意見,以提供更全面客觀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