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楊雅芸報導
▲大陸女星鄭爽因逃漏稅和代孕棄養,被列為劣跡藝人封殺。(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女星鄭爽原本被看好是新一代女神接班人,但在2021年時,除了逃漏稅問題,還被前男友爆出代孕棄養醜聞,導致被官方列為劣跡藝人封殺。豈料,昨(26日)晚間鄭爽突然飆上微博熱搜榜首,內容主要是製作公司提告鄭爽的法院判決書流出,結果有網友指出該判決勝訴的公司,就是製作李鍾碩和鄭爽主演《翡翠戀人》的公司,消息一出讓大家逆風挺鄭爽,反嗆製作公司此舉是在「抓交替。」
根據《紅星新聞》微博報導指出,鄭爽2016年陷入風波后,主演的電視劇受到影響不能播出。該電視劇所屬的海寧D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向鄭爽求償,法院判決鄭爽需返還服務費305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億元),也就是鄭爽簽訂的片酬。此外,鄭爽還得賠償海寧D影視投資有限公司的經濟損失6000萬元(約新台幣2.6億元)。判決後,鄭爽提起上訴遭到駁回,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網友發現告鄭爽的公司,便是製作《翡翠戀人》的製作公司。(圖/翻攝自微博)
法院判決書中,製作公司與鄭爽雙方定製的合約提及「自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5月10日中的70個實際有效工作日,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策劃服務費總計人民幣3050萬元,也就是平均每天人民幣43萬元左右的薪水。但隨著鄭爽被封殺,這部電視劇上映無望,因此被索償。」不過看見這段文字後,網友卻逆風挺鄭爽,指出海寧D影視投資有限公司便是《翡翠戀人》的製作公司,該劇早在2016年就拍完,但因為遇上禁韓令,所以遲遲未能定檔播出,如今將過錯全判給鄭爽,還要取回人民幣3050萬元的片酬,認為鄭爽這次成為「背鍋俠」。
▲鄭爽上訴失敗,仍需返還片酬約新台幣1.3億元+電視劇公司的經濟損失約新台幣2.6億元。(圖/翻攝自微博)
不過官司在2021年12月16日作出一審判決後,鄭爽方面曾不服提起上訴,但二審判決在今年7月8日出爐,表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此鄭爽須退還片酬3050萬人民幣(約1.3億台幣)及利息,並賠償6000萬元人民幣(約2.6億台幣)。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這篇文章報導了大陸女星鄭爽近期的爭議以及最新的法院判決。文章指出,鄭爽被官方列為劣跡藝人封殺,並提到她涉嫌逃漏稅和被前男友爆出代孕棄養醜聞的情況。然而,昨晚鄭爽在微博熱搜榜上升熱度,原因是有網友指出,製作李鍾碩和鄭爽主演電視劇《翡翠戀人》的公司也向鄭爽提告,要求返還片酬和賠償經濟損失。 根據報導,法院判決鄭爽需返還3050萬元人民幣的服務費,並賠償6000萬元的經濟損失。文章還提到,鄭爽已提起上訴但遭到駁回,判決已生效。 然而,網友對判決提出了質疑和反對。他們指出,海寧D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就是《翡翠戀人》的製作公司,該劇由於禁韓令等因素未能定檔播出,因此認為將所有責任歸給鄭爽並追討款項不公平。 這篇文章提供了鄭爽最新的法院判決和網友的反應,但仍然需要更多相關的背景資訊和深入報導,以便更全面地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