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黃琪違反律師法遭起訴。(圖/資料畫面)
「騙扁小子」黃照岡(黃琪)2018年間冒充為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的秘書,對當時救兒心切的藝人孫鵬、狄鶯夫婦誆稱可以介紹律師處理官司,詐騙得手30萬元,事後被發現黃男竟冒充律師自寫提審書狀,並蓋上律師郭上維的用印。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律師法將黃、郭起訴,法院昨日開庭孫鵬夫婦未到庭,郭上維則稱,因半夜找不到人幫忙,所以才請黃琪幫忙交付提審狀。
孫鵬、狄鶯夫婦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就學時,因揚言要在學校開槍,被美國警方搜索逮捕,起出槍枝零件與子彈。當地法院裁定孫安佐關押200餘日,2018年底孫安佐獲釋、遣返回台,準備接受士林地檢署調查。
檢警調查,黃琪得知孫安佐的情況後,主動打電話給孫鵬,他自稱是宋學仁的秘書,還說可以幫忙介紹律師協助處理,孫鵬夫妻原本存疑而拒絕,因憂心案情對兒子不利,才同意黃的建議,前後共支付給黃30萬8405元的律師費與翻譯費。
黃琪找上律師郭上維合作,郭為了在偵訊前與孫安佐討論案情,先自行搭機到香港,再於2018年12月11日與孫安佐同一時間返台,兩人還在機場管制區碰面商討對策。檢調發現,孫安佐在下機前,就已先向桃園地院聲請提審,當時書狀上的律師名字為郭上維,因時間點有落差,經追查後,發現提審書狀竟是由不具律師資格的黃琪所撰寫,並蓋上郭的律師用章,顯已違反律師法。
▲郭上維稱請黃琪幫忙交付提審狀。(圖/資料畫面)
郭上維出庭時證稱,當時曾與黃琪提及如果介紹孫安佐的案子,可以算6萬元,過沒多久就接到孫鵬來電,曾和狄鶯提過訴訟費用的事,跟孫鵬則只討論案情。郭上維還說,當年到香港的機票費是由黃琪代墊,他準備了3份聲請提審狀,孫安佐下機不可能先回家,因為半夜找不到人幫忙,所以請黃琪幫忙交付提審狀。
法院昨日開庭孫鵬夫婦未到庭,合議庭將擇日傳喚。孫鵬之前接受詢談時坦言未見過宋學仁的秘書,他還說,如果知道對方是「騙扁小子」黃琪,絕對不會付錢請對方介紹律師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