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羅姓藝人遭網友控訴性騷擾,女子已於1日晚間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圖/翻攝畫面)
一名女子29日扮成兔女郎參加桃園萬聖城活動,指控遭到羅姓藝人強行拍照還嗆聲「公共場合可以拍照」,氣得女子當場向警方求援,並把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熱議。該名兔女郎1日晚間8時許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由於羅姓藝人並未有肢體碰觸,警方僅能以「申訴案」受理,日後將會由專責單位召開會議,若性騷成立,再由家防中心進行裁處。
整件事發生在29日,女子變裝成兔女郎,和朋友一行4人參加桃園聖誕城活動,但半路卻遭羅姓藝人衝到面前對著臉和身體拍照,女子認為自己明明已經拒絕照相,對方還有這樣的舉動,確實讓她感到不舒服,再加上羅姓藝人拍完照還嗆聲「這是公共場合,所以我都可以拍照,懂嗎?懂不懂啦」,於是立刻向警方反應被性騷擾。
▲一名女子打扮成兔女郎前往桃園萬聖城,指控遭到羅姓藝人性騷擾。(圖/翻攝畫面)
雖然當下員警詢問是否要報案,但遭到兔女郎的拒絕,也和警方約好1日晚間再到派出所製作筆錄。1日晚間8時許,兔女郎前往派出所完成筆錄,但由於羅姓藝人並非肢體上的性騷擾,警方僅能暫時以「申訴案」處理,目前已依規定受理。
據了解,所謂的申訴案可以分為兩種處理方式,一種屬於在職場或校園發生的性騷案,就會由相關單位組成性平會進行討論,做出裁處;另一種像是兔女郎在公共場合遇到的狀況,只能向警察機關進行性騷擾事件申訴,同時請行為人到案說明,待調查後若構成性騷擾,則會送交家防中心進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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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一名女子指控遭到一位藝人強行拍照並且嗆聲的情況,引發了網友的討論。女子表示她明明已經拒絕拍照,對方卻仍然衝到她面前拍照,並且還嗆聲表示可以在公共場合拍照。女子對此感到不舒服,因此聯繫了警方並在網路上分享了這段經歷。 然而,由於該名藝人並未對女子進行肢體上的性騷擾,警方只能將此案件視為一起申訴案件受理,並在專責單位召開會議後?定是否成立性騷擾。若成立,則會移交給家防中心進行裁處。 這篇文章提供了詳細的事件背景和相關處理流程。然而,在語氣上,作者似乎對於女子的指控持有一種中立的態度,沒有對性騷擾問題給予足夠的重視。事實上,性騷擾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需要得到更多的關注和關切。 更重要的是,報導中提到這起案件可能會根據不同場合進行不同的處理方式,例如在職場或校園發生的性騷案和公共場合的性騷擾案。這顯示出性騷擾在不同的場合下可能得到不同的對待,這需要引起注意和反思。 總的來說,這篇文章提供了一個當下事件的報導,但在關注性騷擾問題方面還有待加強。希望未來能夠更加重視這個社會問題,提供更全面、適切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