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台北報導
▲馨亞外型甜美,深受粉絲喜愛。(圖/翻攝馨亞臉書)
有「學生女神」之稱的藝人馨亞去年爆出合約糾紛,遭經紀人瑞奇爆料造假曾到韓國當藝人練習生的經歷,瑞奇並公開表示,曾幫馨亞隱瞞這件事,馨亞提告並拿出2015年與瑞奇的對話,顯示瑞奇曾對練習生一事表明,都是「公司包裝」,是他還要馨亞先不要對外發言,兩人因撕破臉告上法院,台北地檢署認為,瑞奇主導假練習生事件,卻又讓人以為他被馨亞欺騙,今天依誹謗罪起訴瑞奇。
▲馨亞和經紀人撕破臉。(圖/翻攝馨亞臉書)
根據《ETtoday》新聞網報導,馨亞在高中時被挖掘成為培訓藝人,但因不滿合約期間,年收入不到1千元,2021年11月以雙方無信賴關係等理由,以存證信函方式結束合約,跳槽桃園雲豹啦啦隊成為電豹女。2022年間,馨亞突遭媒體爆料,指她過去宣稱,16歲時曾到韓國SM娛樂當過練習生的經歷,根本就是造假,瑞奇當時也對外表示,在得知馨亞謊報經歷後,也幫馨亞隱瞞過這段事情,馨亞不滿名譽受損,控告原名朱俊憲的瑞奇,和報導的蔡姓、鍾姓記者涉嫌妨害名譽。瑞奇則反控馨亞沒有把合約期間演出收入分給經紀公司,涉嫌侵占。
全案在首度偵辦時,檢察官認為雙方都無法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對方涉嫌犯罪,因此處分全部不起訴,但在妨害名譽部分,馨亞因演藝事業遭遇阻礙,堅持要爭取清白而提起再議,經高檢署檢視後,將瑞奇的部分發回北檢重新調查。
馨亞這次拿出2013年底與公司簽的經紀約,以及2014年4月間與經紀人瑞奇的LINE對話紀錄,顯示馨亞對媒體報導她曾到韓國當練習生感到疑惑,瑞奇則回:「公司包裝」,並要求馨亞先默默地不要對媒體發言,然後又下指導棋,要馨亞在記者採訪時說:「在韓國白天上課時不能帶手機,晚上回宿舍才能拿回手機」。
▲馨亞並沒有到韓國當過練習生。(圖/翻攝馨亞臉書)
檢察官因此認定,假韓國練習生事件根本是由瑞奇主導,雙方發生糾紛後,瑞奇卻對外聲稱,得知受騙後決定幫馨亞隱瞞,讓外界誤以為是馨亞自導自演、欺騙公司,嚴重影響到馨亞的名譽,因此依誹謗罪嫌起訴瑞奇。
這篇文章報導了藝人馨亞的合約糾紛和其被指控造假練習生經歷的案件。根據報導,瑞奇經紀人承認曾隱瞞馨亞的練習生經歷,並被控誹謗罪。儘管雙方在首度偵辦時都無法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對方的涉嫌犯罪,但馨亞仍然堅持要爭取清白,提起再議。檢察官將瑞奇的部分發回北檢重新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馨亞拿出了2013年底簽署的經紀約和2014年4月的LINE對話紀錄,顯示馨亞對媒體報導她曾到韓國當練習生的經歷是符合事實的。 這起案件涉及個人名譽、經紀合約和誹謗等法律問題,對於藝人來說,名譽至關重要。然而,我們需要看到更多的證據和調查結果才能全面了解此事的真相。妨害名譽的指控是嚴重的,應該以事實為基礎進行調查和判斷。 最後,我們將密切關注此案的進展和法院的判決,以便提供更全面的評論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