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Joeman(九妹,本名翁雋明)因持有大麻遭移送法辦。(圖/翻攝自Joeman臉書)
百萬YouTuber Joeman(九妹,本名翁雋明)因持有大麻遭移送法辦,網紅律師巴毛陳宇安說,現在泰國免簽、機票也很便宜,「你一個禮拜去一次都比你請律師便宜,望週知。然後被抓到就好好交代上游,不要自作聰明說泰國帶回來的,你在泰國吸不會有事,你從泰國帶回來那個叫運輸二級毒品,本來只要勒戒變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另外,朱立偉律師在粉專「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寫下《3秒鐘法普》,基於毒品可能對個人和社會的危害甚鉅,所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裡,對於各種行為態樣,例如製造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強迫他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轉讓、自己施用、持有,處罰規定都不一樣。
例如,自行施用只處罰第一級和第二級毒品,第三級和第四級毒品的施用刑法不罰。
大麻是屬於第二級毒品,因此持有大麻,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施用大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以看出,自用毒品(持有或是施用)的處罰規定並不重。因此這類案件,比較要注意的是是否真的是「自用」。如果被認為是「意圖販賣而持有」或是有引誘他人施用、轉讓之虞(未遂犯也罰),那刑度可就變重了。
雷丘律師也說,自己雖然不算Joeman粉絲,但是他有一些3C企劃做得蠻認真,身為科技宅要敗家時也是會參考,所以其實算是觀眾。不過一碼歸一碼,法律責任該負的還是要負。
雷丘律師還表示,留言區大家期待的看守所對決、牢房對決、會客菜對決,可能不會發生…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有個供出上游=減刑的重要規定,依照這個規定不只可以減輕甚至有機會免除其刑。「在毒品案件中,供出上游可是比抄佛經有用多了」。至於奢華平價大麻對決還是有機會的。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這篇文章報導了百萬YouTuber Joeman因持有大麻而面臨法律處罰的情況。文章中提到了兩位律師的觀點,他們對於持有大麻違法行為的後果給予了解釋和建議。 首先是網紅律師巴毛陳宇安的觀點,他提到了泰國免簽和便宜的機票,並鼓勵人們前往泰國使用大麻,以避免在台灣違法。他也強調了被抓到後應該坦白交代,而不要做出自作聰明的行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爭議,因為鼓勵人們違法是不合法的行為。 接下來是朱立偉律師的觀點,他在粉專中提到了毒品對個人和社會的危害,並解釋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對不同行為態樣的處罰規定不同。他強調了如果被認為持有大麻是有意圖販賣或引誘他人施用等行為,那麼刑度會變重。這表明持有大麻並不是一個輕微的罪行,而是對法律負有責任。 此外,文章也提到了律師對Joeman的評價,對他的工作表示認可,但同樣指出法律責任應該承擔。這反映了法律對於任何人都是平等和公正的,不論其身份或職業。 總體而言,這篇文章提供了關於持有大麻違法行為的相關資訊和專家觀點。它強調了自用毒品的處罰相對輕,但如果存在意圖販賣或引誘他人施用等行為,刑度會加重。我們應該尊重法律並遵守相關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