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賀姓計程車司機撞死行人遭起訴。(圖/資料照)
台北市1名賀姓計程車司機,先前開車載送藝人李妍瑾,雙方在路邊大打出手;今年4月間,賀男開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竟將黃姓行人撞飛,經送醫救治24天後不治,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賀男;對此,李妍瑾表示,她對受害者及家屬深感不捨。
據了解,2016年10月30日,李妍瑾參加完萬聖節派對後,與劉姓女友人搭乘賀男計程車,李妍瑾不滿對方開車急停又加速,造成劉女身體不適,雙方爆發激烈口角;李妍瑾下車怒踹座椅,賀男則將她推開,並舉腳狠踹,李妍瑾跌倒後不甘示弱,也拿起自己馬靴回擊,雙方全身均有擦挫傷;法官依公然侮辱、傷害等罪判李妍瑾拘役40天,賀男則是拘役70天,2人均可易科罰金,李妍謹因認罪獲得緩刑機會,但須支付國庫5萬元。
檢警調查,今年4月15日清晨5時47分,賀男開車行經市民大道三段由東往西方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亦未在行人穿越道前停車,還撞倒正在過馬路的黃姓男子,儘管賀男並未肇事逃逸,但黃男傷勢十分嚴重,強烈撞擊造成顱內出血、右胸肋骨骨折、氣胸及吸入性肺炎等症狀,經醫師治療24天後,黃男在5月9日宣告不治;法醫相驗黃男遺體後,確認死因與賀男開車撞擊有關,檢方認定賀男犯行明確,遂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對此,李妍瑾表示:「人命關天!我和他的官司法院也判決了,對他不想再落井下石,再造成任何人的傷害,他又要面對這麼嚴重的事,希望不要再造成循環,但我心裡對逝者及家屬感到非常心痛。」
李妍瑾接著表示:「對於受害者以及家屬我深感不捨,當年他也是違規,也有判刑,之後賀先生也有跟乘客產生不愉快,真心拜託政府好好管制從業人員,多一些關懷跟把關,希望不會再出憾事,現在我專心做直播,小老百姓的我也做不了什麼,當年風向一面倒,希望政府能盡量把關,希望政府可以給受害者跟家屬一個交代。」
▲當年李妍瑾與賀姓司機分別召開記者會指控對方打人。(圖/資料照)
▲賀姓司機駕駛計程車行經市民大道三段時撞死行人。(圖/翻攝畫面)
▲賀姓司機駕駛計程車行經市民大道三段時撞死行人。(圖/翻攝畫面)
這篇文章中對於賀男起訴過失致死罪表示深感不捨,同時也提到了自己和賀男之前的爭執事件。根據報導,賀男在2016年10月與李妍瑾發生了肢體衝突,最終被判拘役70天。而今年4月,賀男因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未停下來,撞倒一名行人,導致對方送醫救治24天後不治。檢方因此將賀男起訴,並認定他犯下過失致死罪。 從這篇報導中可以看出,這是一起嚴重的交通意外,導致一人喪生。過失致死罪的起訴是合理且必要的,以確保公平正義。根據法醫相驗的結果,死因確實與賀男的開車撞擊有關。 同時,李妍瑾也表達了她的立場和態度。雖然她與賀男之間有過衝突,但她希望這件事不要再造成更多傷害,且對逝者及家屬感到非常心痛。 這篇文章提供了賀男起訴過失致死罪的背景資訊,同時也呈現了李妍瑾的反應。這樣的報導對於呈現事件的全貌並引起社會對交通安全的關注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