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台北報導
▲宋逸民(左起)老婆陳維齡被指控不起訴。(圖/翻攝臉書)
宋逸民之妻陳維齡日前遭同教會林姓教友指控,處理教會捐款、報酬疑登載不實,涉嫌犯偽造文書罪。去年8月時檢察官以被告身分傳喚陳維齡及證人到案釐清案情,今(2)日台北地檢署偵結,認查無陳女犯罪事證,處分她不起訴。對此記者求證經紀人尚未有回應。
▲宋逸民陳維齡夫妻。(圖/翻攝臉書)
根據NOWNEWS新聞報導,姓教友指控2020年10月5日至2022年6月30日他在台灣藝起發光促進協會擔任攝影及剪輯等工作,陳維齡未經他同意於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5日、2023年4月29日持他私章蓋在協會收據的財務長欄位,交給捐款人,事後經其他教友告知,認陳維齡涉嫌偽造文書。
檢方偵辦時,陳維齡否認偽造文書,辯稱當初開收據有經過林姓教友授權,協會沒有財務長,是為了滿足欄位得到林姓教友授權才蓋章。檢方之後傳喚協會3名員工釐清,證人證述林姓教友的印章蓋在奉獻收據的財務長欄位是經協會同仁約定,林姓教友也同意,因此最後認為陳維齡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這篇文章報導了宋逸民之妻陳維齡遭到林姓教友指控涉嫌偽造文書的情況,並提到陳維齡已經經過檢察官的傳喚並進行調查。最終,台北地檢署認為查無陳女犯罪事證並決定不起訴處分。然而,記者目前尚未得到經紀人的回應。 根據文章內容,林姓教友指控陳維齡在特定日期擅自使用他的私章,並蓋在協會的捐款收據上,從而涉嫌偽造文書。陳維齡則辯稱她是在林姓教友的授權下進行的相關操作,並且協會同仁也證實林姓教友同意這種做法。檢方在傳喚協會員工證人後得出結論,認為陳維齡的行為並不構成犯罪。 儘管此案中有一名教友指控陳維齡偽造文書,但最終檢方認為該指控沒有足夠的證據來支持。這種結果顯示檢方對於案件的調查比較全面,並且根據現有的證據做出了公平的判斷。 然而,我們也需要強調,報導中提到的經紀人尚未回應。了解經紀人的觀點對於全面了解此案的背景和細節至關重要,因此我們期待進一步的消息和報導。 總體而言,根據這篇文章的報導,台北地檢署認為對於陳維齡涉嫌偽造文書的指控沒有足夠的證據,因此決定不對其進行起訴。我們需要注重這一結果,同時期待經紀人的回應以獲得更多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