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素津/台北報導
▲大牙不起訴確定鼓勵受害人。(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藝人大牙(本名周宜霈)出面控訴11年前遭「黑人」陳建州性侵未遂,陳建州因此對大牙提告誹謗。對此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因不只一名證人證稱,多年前就曾聽大牙說過此事,檢察官根據相關證人證詞,認為大牙發文並非憑空捏造,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真實性,日前將她不起訴。而陳建州因未聲請再議,大牙的不起訴處分確定。
▲大牙不起訴確定,陳建州未申請再議。(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大牙(本名周宜霈)出面控訴11年前遭「黑人」陳建州性侵未遂,陳建州因此對大牙提告誹謗。當時陳建州及老婆范瑋琪連發聲明否認,並委任律師到台北地方法院對大牙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0萬元。不過7月間,陳建州的經紀人證實,民事訴訟部分已經撤告,改告刑事誹謗罪。
全案偵辦期間,北檢曾2次傳喚大牙、陳建州出庭,誹謗部分,檢方曾約談大牙的姊妹淘貝童彤、當時同行的化妝師、前後任經紀人等人作證。檢方認為,證詞顯示事發後,大牙的情緒異常相當激動,顯見大牙於是臉書發文公開此事時,有相當確信為真實,並無故意捏造、虛構事實,因此誹謗罪證不足,給予大牙不起訴處分。
而大牙不起訴確定,稍早大牙也回應,「謝謝大家的關心,事實是不容抹黑的。感謝一路以來給我鼓勵的人們,也希望其他仍在me too 訴訟中的受害者們,能早日迎來光明。我會繼續為你們加油,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是絕不會缺席!!」
這篇文章中,藝人大牙(本名周宜霈)指控陳建州11年前對她進行性侵未遂,並表示陳建州對她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經過調查後,發現不只一名證人??了大牙的指控。 這篇文章提供了一些背景信息,介紹了大牙和陳建州的身份背景以及事件的涉及方面。這對於讀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內容是很有幫助的。 報導中提到台北地檢署進行調查,這表示這個指控很嚴重且被當作一件引人注目的事件。此外,報導也提到有不只一名證人證實了大牙的指控,這可能會對陳建州的案件產生一定的影響。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這篇文章缺乏更多的細節和資訊。例如,報導可以提供更多關於大牙的陳述和她爆料的具體細節。此外,這樣的指控最好也能引述陳建州或他代表的聲明,以確保報導的公正性。 最後,我們需要注意在報導這樣的敏感議題時要非常謹慎。報導者應該以公正、客觀和尊重的角度來報導這樣的事件,並確保報導的準確性和可信度。專業的記者應該在報導中避免不當的評價和偏見,而將焦點放在事實和證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