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陳慈鈴報導
▲晚安小雞闖柬埔寨拍片造假,3天內遭柬國法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晚安小雞」臉書)
台灣直播主「晚安小雞」12日夜闖柬埔寨詐騙園區直播失聯,後稱遭到突襲綁架,引發社會關注。結果被柬埔寨警方依涉嫌散布不實訊息,將晚安小雞和同夥阿鬧逮捕到案。短短3天內,2人經法院裁定犯下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另每人罰款400萬柬幣(約新台幣3萬元)。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都對判決結果感到大快人心,還有人要求從重量刑。對此,薛曼律師在臉書粉專「薛曼律師 Sherman Attorney」表示,「感到背脊發涼...。」
薛曼律師表示,晚安小雞被判刑了,大部分人對於拍假影片的人被制裁感到大快人心;「但我卻是感到背脊發涼...,毫無節制的刑法真是的是很可怕。」
▲晚安小雞與同夥阿鬧,三天內被判違反「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臉書General Commissariat of National Police)
薛曼律師提到,晚安小雞在柬埔寨準備軍服、紅墨水等道具,自導自演出勇闖闖柬埔寨詐騙園區,然後逃出來的過程。 直播演出後,晚安小雞馬上遭到柬埔寨警方逮捕,甚至直接在三天內被判違反「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看到這結果,你也是感到大快人心的人其中之一嗎?「我卻是覺得,這是台灣人再次見識到濫用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可怕。」
薛曼律師表示,柬埔寨刑法第465條是「煽動製造動亂罪」,字面上泛指任何製造國家動亂的行為。晚安小雞的影片是捏造柬埔寨有詐騙園區的情況。這造假影片的確有污名化柬埔寨,讓觀光客不敢去的情況,但相反的,這樣的污名化並不會煽動動亂啊。到底拍假的,醜化國家的影片會如何「煽動製造動亂」?適用上如此牽強的罪竟然可以在三天內被判有罪定讞,這推論跟效率真的是無與倫比。
薛曼律師指出,不過柬埔寨也不是第一次用這條罪辦人了,早在過去柬埔寨說唱歌手Kea Sokun就因為違反刑法494條「煽動內容造成社會恐慌罪」而入獄。薛曼律師還說,看到晚安小雞的處境,「我只希望未來,我不會面對到這種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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