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胡睿兒性侵案假釋後卻「翹課」3堂身心輔導課。又被起訴。(圖/資料畫面)
「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被控撿屍性侵,遭判刑2年,2022年獲准假釋。於同年1月28日出獄。依規定,胡睿兒需按時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課,但胡睿兒連缺席3次,台北市家防中心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依性侵害防治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4日首度開庭審查,結果人沒到,也不見律師,讓法官、書記官空等。根據了解,法院應會「再給一次機會」,擇期再開庭。
檢方調查,胡睿兒被判刑定讞於2022年1月28日假釋,法院裁定付保護管束,觀護人同時也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安排胡睿兒於假釋期間,需定期到適當處所,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課。
但胡睿兒被發現無故不到3次,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限期履行卻又不履行,胡睿兒也坦承確實沒有按期上課,檢方因此依性侵害防治法「不履行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罪」起訴胡睿兒。
對此,胡睿兒曾在社群上發文解釋原因「我因為前子熬夜寫歌,自己遲到沒有準時出席,所以被檢察官唸了一遍,然後裁罰1萬,抱歉,我下次一定會準時,我說完了。」
根據性侵害防治法規定,加害人、性侵害犯罪經緩起訴確定者,或按規定需接受查訪者,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拒絕接受評估、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以及受教育之時數不足,未定期辦理登記、報到、資料異動或接受查訪者,得由縣、市主管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履行。被限期履行但屆期仍不履行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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