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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搞上員工OL摩鐵激戰3回!簽切結求正宮原諒又毀約 慘賠400萬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陳女與人夫薛男偷情被抓包,遭法院賠償詹女400萬元。(圖/翻攝畫面)

▲陳女與人夫薛男偷情被抓包,遭法院賠償詹女400萬元。(圖/翻攝畫面)

台南一名經營代書事務所的詹姓女子,偶然發現與她結婚30年的老公薛男竟然出軌,對象則是事務所內的陳姓女員工,2人甚至相約至汽車旅館內開房,詹女得知後氣的要求陳女簽下切結書,承諾再也不與自己丈夫聯繫,否則將賠償400萬元。不料陳女並未遵守約定又與薛男見面,對此詹女氣的提告,經地院審理,認定陳女違反切結書約定,應賠償詹女40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2020年7月時,詹女抓包老公與員工陳女有婚外情,一度向陳女提告,但後續雙方達成和解,並要求陳女簽下切結書,承諾「若對造人(陳女)再與聲請人配偶(薛男)有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願賠償聲請人新台幣400萬元」。

沒想到短短8個月,薛南與陳女於2021年3月竟又相約去摩鐵開房3次,且被詹女抓包,違反當初簽下的切結書,而陳女辯稱,自從簽切結書後從未主動聯繫薛男,但她接到一通未顯示號碼的電話,接聽後發現是薛男便立即掛斷。

陳女認為,切結書中的「聯絡」不應包含薛男聯繫她,因為她無法阻止薛男主動找她。對此台南地院認為,陳女確實承認2021年3月有與薛男3次前往汽車旅館之行為,並允諾賠償詹女400萬元,因此詹女請求陳女給付400萬元,為有理由,判決陳女應賠償詹女4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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