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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繳罰金換免關!卻因「原味內褲」問題動怒 斥媒體:不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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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雞排妹原本已離開北檢,又回頭下車主動找現場媒體說明。(圖/記者楊佩琪)

▲雞排妹原本已離開北檢,又回頭下車主動找現場媒體說明。(圖/記者楊佩琪)

雞排妹(本名:鄭采勻)被告洩露網紅陳沂個資,判刑3月確定,1日赴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繳交9萬元罰金換免關。對於判刑,雞排妹沒有多說,但離開北檢時,因為媒體一個問話,讓雞排妹似乎有些動怒而折返,面對鏡頭解釋日前,因義賣私人衣物,對網友的「原味內褲」等酸言酸語提告事件,並強調媒體不應再散布錯誤訊息。

陳沂因不滿雞排妹將她的手機號碼在直播時,公諸於世,對雞排妹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最後雞排妹被判刑3月確定,北檢通知其於1日上午10點半報到執行。雞排妹準時抵達,在律師陪同下,繳交完約9萬元的易科罰金後離開,過程中沒有多說什麼,通通交給律師發言。

律師則強調,事情起因都是因為陳沂先洩漏雞排妹的手機號碼挑釁,細節在民事一審、刑事二審判決都有非常清楚交代。此次報到,因流程事涉個人隱私,因此不方便多做評論。

隨後雞排妹與律師便進入北檢執行科,繳完易科罰金便搭車離開。但原本仍不願受訪說明的雞排妹突然又下車,回頭找還留在現場的媒體「說明」,似乎對於媒體提問有些動怒,想說清楚。

原來有媒體追問,對於日前與網友因「原味內褲」爭議引發的官司有什麼想說的,引發雞排妹不滿,當場強調,當時因為有拍寫真集,拍完後將穿過的衣物提供義賣,義賣所得30幾萬全部捐給弱勢兒童「沒有原味內褲這件事」,因為原味內褲代表沒有洗過的,媒體不應該使用這句話下標,造成更多人誤會,況且此事很好查證。

雞排妹且反問媒體「還會這樣下標嗎?」並嗆「不要笑!一點都不好笑!」以及「理解我說的嗎?」等語,讓現場氣氛有些尷尬。至於被告的網友獲不起訴,雞排妹強調,因為很多都是和解,有幾個是簡易判決,沒有機會談和解就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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