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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錢不辦事!張柏芝被告求償5千萬 前老闆再發聲:手握證據勸妳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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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林汝珊報導

張柏芝遭控拿錢不做事。(圖/翻攝張柏芝工作室)

▲張柏芝遭控拿錢不做事。(圖/翻攝張柏芝工作室)

43歲香港女星張柏芝日前遭前老闆兼經纪人余毓興公開指控她拿錢不做事、過河拆橋等行徑,訴諸法律要向張柏芝求償5112萬元,張柏芝事後也大動作發律師函反擊。對此稍早余毓興也在小紅書拍片開戰,表示自己手中握有證據。

前老闆余毓興以歌曲《以犬之名》開嗆張柏芝。(圖/翻攝自東網)

▲前老闆余毓興以歌曲《以犬之名》開嗆張柏芝。(圖/翻攝自東網)

前老闆兼經纪人余毓興不甩張柏芝揚言要開告,他在小紅書帳號「餘生相伴」拍片回應,表示從來沒有偽造過張柏芝任何事,「請張柏芝小姐聘用更專業的團隊,不要再紕漏百出。」也表明手中握有相關證據,呼籲張柏芝回頭,「雖然妳的行為嚴重的傷害了我,令人髮指,但只要妳真心悔過,我是可以原諒妳的。」


事件起因是前老闆兼經纪人余毓興以歌曲《以犬之名》歌詞影射,表示先前張柏芝陷入「豔照門」爭議,沒工作又和謝霆鋒鬧婚變而急需用錢,他便以狗的忠誠來比喻自己,並在3天內籌出4千萬簽約金。不料張柏芝拿錢卻不拍戲,還過河拆橋。張柏芝也不滿受到指控,透過工作室發聲,強調是虛假消息,揚言開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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