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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沁怒告詹雯婷剽竊3首歌求償300萬!法庭攻防曝光 詹:都是我獨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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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詹雯婷和恩師、前隊友都鬧翻,對簿公堂,官司不斷。(圖/資料畫面)

▲詹雯婷和恩師、前隊友都鬧翻,對簿公堂,官司不斷。(圖/資料畫面)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和恩師陳建寧的官司還沒完結,昔日隊友阿沁(黃漢青)另控訴詹雯婷單飛後的個人專輯「小太空」涉嫌抄襲3人共同創作的歌曲《蒼穹》,擅自收錄發行3人共同創作的《河畔》、《神曲》3首歌,與陳建寧、無限延伸音樂公司一同對詹雯婷提告侵害著作權,並求償共300萬元。對此,詹雯婷則反駁,3首歌都是她單獨創作的。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阿沁等人敗訴。案經上訴,智財院二審駁回。

根據智財院一審判決,阿沁和陳建寧、無限延伸音樂主張,詹雯婷單飛後,於2017年以其本名發行「小太空」個人專輯,卻未經他們授權,擅自收錄發行他們和詹雯婷3人共同創作的《蒼穹(曲)》、《河畔(曲)》2首歌曲,並將之上架在「Youtube」、「iTune store」、「KKbox」、「網易雲音樂」等8個音樂平台。另又於2020年間,擅自在「Street Voice街聲」網站,數位發行3人共同創作的《神曲(曲)》。

阿沁、陳建寧強調,詹雯婷以重製、散布、公開傳輸等方式,侵害他們對3首歌曲的音樂著作及錄音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姓名權、表示權,因此依法提告,要求詹雯婷應將以上架的3首歌自網路及音樂平台刪除,並給付他們各100萬元,一共200萬元。

對此,詹雯婷則反駁,《蒼穹(曲)》、《河畔(曲)》、《神曲(曲)》3首歌根本是她單獨創作,因此阿沁2人並無重製權、散布權及姓名表示權。又無限延伸音樂並未享有《神曲》的錄音著作權,且她根本沒有以「Faye飛」的藝名,在「Street Voice街聲」平台上上架《神曲》,未侵害無限延伸音樂的權利。

智慧財產法院一審認為,雖然阿沁、陳建寧提出的Demo帶、音檔、電子郵件、等事證,但都無法證明《蒼穹》、《河畔》2首曲目是3人共同製作。且詹雯婷憑「小太空」專輯曾於2018年間入圍金曲獎最佳國語女歌手,阿沁當時還是評審委員,自其與其他人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金曲獎之合影,足認阿沁明知《蒼穹》、《河畔》2曲為詹女單獨創作,並表揚詹女在音樂上的努力。

至於《神曲》部分,根據多名證人證述,也無法證明是阿沁、陳建寧、詹雯婷3人的共同創作。「Street Voice街聲」平台上的「Faye飛」的帳號,是阿沁自行以詹雯婷的名義申請,上傳詹女的個人創作Demo,因此詹女辯稱不是她上傳《神曲》到平台的辯詞,堪以採信。因此阿沁等人要求下架歌曲並賠償300萬元的請求為無理由,駁回原告之訴及假執行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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